受伤民警通过“绿色通道”接受抢救。资料照片记者罗伟摄
在2004年初召开的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上,刘绍璋代表提出了《建立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的建议》。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经过大半年时间的建设,我市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已实现畅通。
救治优先实报实销
市财政局负责人称,所谓“绿色通道”,就是对因公负伤的民警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实报实销”的办法,所需经费分别纳入市和区县财政保障范围。
据了解,2004年,市财政安排了79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市医疗急救中心和6个区县急救分中心改造急救通讯网络、更新救护车、购置急救包等,提高各急救医院的急救能力,改善因公负伤民警的急救条件。
商业保险再添保障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公安民警均按照公务员待遇享受了以上两项保险。“绿色通道”建立后,进一步理清了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一旦民警负伤,相关医疗费用不需民警垫付,而是由承担医疗急救的医院负责与医保基金清算。
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制度外,从2004年起,市财政还安排专款283.71万元,为全市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购买了“因公伤致残团体险”。该险种的费用为每人每年100元,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赔付标准大为提高。截至2004年12月中旬,已赔付5人,还有4人正在办理之中,赔付金额110万元。
3个月救了百余民警
市公安局向本报独家透露“绿色通道”内幕
我市“绿色通道”建立运行已3个月,近日,市公安局向本报透露了“绿色通道”建成的经过。
盘溪枪案民警获救治
记者从市公安局得到最新数据,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有109名因公负伤民警得到了“绿色通道”的及时救治。据了解,“绿色通道”建成后,有关部门支出医疗费已达20余万元。
去年,警方在侦破江北盘溪枪案时,一名参战民警被子弹击中大腿,血流不止。送到当地医院后,院方二话没说,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抢救。由于民警身体素质过硬,抢救及时,该民警脱离生命危险。
“绿色通道”幕后
去年12月28日,市公安局首次披露了民警因公负伤“绿色通道”建成的全过程。其中,卫生、劳动部门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2003年,民警因公负伤增多,引起中央重视。中央专门发出13号文件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文件里首次提到了民警因公负伤的紧急医疗方案。随后,我市“第一次公安会议”决定在全市建立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网络。
去年2月19日,市政府第37次专题会提出尽快建立“绿色通道”的要求。同时,警方会同卫生、劳动等部门在我市展开全面调查。同年8月16日,市公安局、卫生局、劳动局联合下文,建立起“绿色通道”的意见。并要求各医院救治优先、设备优先、技术优先、专家优先,对因公负伤的民警进行及时抢救。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绿色通道”得以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建成,并在去年4月发生的天源化工厂氯气泄漏中起到重要作用。这样的速度,在全国少有。
人大代表为其“取名”
“民警是和平时期伤亡最大的公务员队伍。我市直辖7年来,已有2031人因公伤亡,其中牺牲51人,重伤243人。”这一组数字引起了市人大代表刘绍璋对公安民警医疗救治机制的关注。经过广泛调研,刘绍璋代表发现,在实际救治中,个别地区,尤其是急救网络尚不健全,财政还不宽裕的远郊区县,因公负伤的公安民警常常得不到妥善的救治,或因为无力预支医疗费而延误救治时间。
“民警为国为民,不怕牺牲,英雄模范层出不穷。广大市民,党和政府都应该给予他们关怀、爱护和帮助。”为此,在2004年初召开的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上,刘绍璋代表提出了《建立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的建议》。(记者谢夷实习生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