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刘立用《关于大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得到了很好的办理。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截至2004年12月16日,我市建设领域共清偿民工工资6.241亿元,清偿率达97.52%。
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的现象一度十分严重,尤其以建设领域为甚。截至2003年底,我市建设领域共拖欠工程款53.2亿元、民工工资6.4亿元。为了让民工拿到血汗钱,刘立用代表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清偿力度。
2003年底,市政府成立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协调小组,市建委抽调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我市各级建委、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分别公布了投诉电话,受理民工投诉。民工的每件投诉,都被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在7个工作日内即可得到回复。受理的各种投诉,除进入司法程序的以外,85%以上得到有效处理。
此外,市建委建立了“不良业主”名单制度,将恶意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企业纳入“不良业主”名单,未从名单上去除前,有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新建项目的相关手续。目前,市建委已公布第一批“不良业主”名单,有效促进了清偿工作的进程。
截至2004年12月16日,全市建设领域清偿工程款26.68亿元,清偿率超过50%;清偿民工工资6.241亿元,清偿率达97.52%,2003年度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全部得到清偿。(记者张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