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从本月起,居民可以在主城各区水费收取营业网点支付水费的同时一并缴纳生活垃圾处置费。
居民垃圾费与水费并网
据市政委负责人介绍,为了方便居民缴纳垃圾处置费,从去年8月起,市、区环卫主管部门与供水、供气等代征单位进行了协调,对收费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升级和城市居民收费网点服务区的居民户数进行统计和核查。目前主城区居民垃圾处置代收监控系统基本完善,本月起,在主城各区水费收取营业网点,在收取水费同时一并代征居民垃圾处置费。
单位的垃圾费上门收
除了居民应缴纳的垃圾处置费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贸市场、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厂矿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商业门店(网点)的垃圾处置费,由环卫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收取。征收垃圾处置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收费许可证》、《收费工作证》、使用的财政专用票据或委托有关单位出具的自来水、燃气等国税专用票据,否则当事人可以拒缴或举报。
垃圾费征收监督电话
主城有关垃圾处置费征收监督电话:渝中区63918315;沙坪坝区65314060;九龙坡区68437488;江北区67742056;南岸区62964204;大渡口区68926168;高新区68714135;经开区62833474;北碚区68208679;渝北区67822449;巴南区66211990;市环卫局67072763。(记者王珺波实习生胡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