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玻
之一:"共性"不能丢,"个性"是重点
"人文精神"概念不是今天才有的,它的基本涵义在历史上就已经形成。在最宽泛的意义上讲,人文精神是人类在发展自身、创造人类文明、形成人类文化中所不断积累、养成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精神上的取向追求和气质品格等。人文精神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它伴随着文化的形成而形成起来,既是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人化――人成其为人的一个重要特征。尽管人文精神在历史上有过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变化形态,但它们都有一种共性,即从根本上体现着人对自身作为人的价值的高度肯定和对完善自身的积极追求。我们今天研究重庆人文精神,首先就不能丢开了上述人文精神的一般性、共性来研究,至少是要体现出一种对人自身价值的肯定和对人之为人境界的追求。
虽然"共性"不能丢,但我们研究的重点和关键却是重庆的"个性"。人文精神伴随着人类的成长而成长起来,也是在历史的发展变迁中不断地得以丰富和创新的,从而才能永葆其生命活力,始终熠熠生辉、魅力不减。因此我们不仅要把握人文精神的一般,还要研究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人文精神的具体状态。重庆人的精神追求、气质性格是怎样的?有哪些鲜明的特点和特征?这就是我们开展"重庆人文精神研究"要突出的关键和重点所在。人文精神不能仅仅是抽象的一般,也不能停留于曾有的历史形态,必须体现时代的特征、展示现实的风貌、发展丰富的个性,才有旺盛的生命力,才有不竭的动力源泉。我们今天研究、培育重庆人文精神,正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在共性指导下去深入挖掘、发现和张扬个性的过程。
之二:价值取向、道德要求、气质品格的三位一体
从内容上看,人文精神至少应包含以下三个层面:价值取向,即尊崇什么、追求什么和向往什么,它是人文精神的核心;道德要求,即人的自我规范和约束,它是人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在其行为规范上的体现,要成就某种做人的价值,就必须对自我的行为有所规范和要求;气质品格,是人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对人对事基本态度等在人的文化性格中的积淀和反映。
人文精神不能没有价值取向这个"核心"和"灵魂"。正是人文精神中特定的价值取向,才造就了它特定的道德要求、精神气质和品格的。研究重庆人文精神,就不能只研究它的道德、品格和气质,还要从中更深地挖掘它所体现的、在背后起着支撑作用的根本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人生态度等。只有明确了我们精神中所共同推崇、向往和追求的东西,我们特有的精神品格和道德追求才有了生根的地方,才有了真正的源泉。
重庆人文精神又不能没有其独特的精神气质和文化性格。气质、性格这样的一些东西,相对而言是比较外露的、表面的,同时它们又是内在的价值生活长期渗透、浸淫而形成的特有的表象。正是这些表象更加凸显了地域人文精神的鲜明个性和特色,也更加能够被广大老百姓所感知、理解和认同,从而更易于宣传、培育和教化。如果说价值追求、思想境界是人文精神的灵魂话,那么其长期形成和体现出来的精神气质和文化性格,就是这个灵魂所散发出来的夺目光芒。
因此,每一种具体的人文精神内涵实际上是上述三个方面的统一体,它们是不可分割的。当我们在进行总结、提炼的时候,就要始终考虑到它既不是单纯的文化性格和道德规范,也不是单纯的价值观念,而应是所有这些因素的一种综合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