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往往以执法者自居,重处罚惩诫,轻教育引导,拉大了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距离,甚至形成对立面,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形象受到影响。近年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人本思想的引领下,不断创新和规范工商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使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实现与企业的零距离沟通
2004年以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从市局机关到基层工商所广泛开展了走访企业活动。市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深入到20余家重点骨干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一方面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的基本情况和企业需求,另一方面也让企业更多地了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与职责。
在此基础上,市局与100家重点企业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制度,各个区县局也分别与辖区内100家重点企业建立了联系互动关系,基层工商所与辖区内一大批经营者拉近了距离。
这种从市局到基层工商所的“三级走访”,实现了工商部门与10000多家企业的直接对话,零距离沟通,并且向企业发放“工商行政执法联系卡”,建立了企业与工商部门之间的“绿色通道”。重庆市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说:“工商部门大规模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主动倾听企业心声,为企业排忧解难,是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的巨大转变。”
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跨区域发展排忧解难
针对企业反映的跨区域发展面临困难的问题,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区域间的合作,发挥不同区域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整体效能。
2003年,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四川、贵州等省的工商部门联合发起了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公平交易执法协作网,旨在保护公平竞争秩序,联手制止不正当竞争,消除市场障碍。2004年11月,该局与北京、上海、湖南、广东、四川、云南、贵州等16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了加强工商区域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联手互动关系,取得良好效果。
太极药业集团生产的“儿康宁”产品在一些省市遭遇仿冒侵权,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请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部署查处,并及时与所在省市局进行具体沟通协调,由所在省市工商部门对仿冒侵权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变事后处罚为注重事前防范
行政执法的效果评判不能简单的以查办案件的多少来衡量,而更应当注重通过行政执法建立起一道坚固的预防违法经营的屏障。因此,重庆市工商部门将“防打结合,以防为主”作为行政执法的主题思想。
近年来,重庆市工商部门一方面加强对工商企业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和掌握工商法规,将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刻制成光盘,送法上门,共向一万余家企业和经营者免费赠送了法规光盘,使广大企业能够更加便捷的学习和了解,守法经营。
另一方面,针对问题比较突出或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部分行业,工商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集中通报热点和多发性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违法性进行提示和讲解,帮助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和完善自律措施。
追求行政处罚合理性 体现人性化执法
合理性是执法公正的核心内容。在过去的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往往偏重于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而忽略其合理性要求,以至于往往出现处罚偏重的情形,导致执法阻力大,认同度低。
2004年,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见》,着重对应当免予财产罚和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以及应当从重处罚的三大类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以求社会监督。该意见出台后,一批违法行为情节与危害后果显著轻微并能及时纠正的案件被免予财产处罚,受到社会好评。
依托信息化手段 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传统的执法办案依托的是案件流程的手工操作,这种手工操作给不规范执法留下了空间。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网络化管理,使执法办案程序更加规范透明,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近年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入巨资开发执法办案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对执法办案的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均实现了网络管理的全覆盖。在业务管理上,实现了案件指导、协调、督办、交办、信息统计等工作全面在网上进行;在案件管理上,实现了所有案件的立案、调查、审批、处罚、执行、结案等各个环节的网上流程和动态管理,并且对部分重点案件还实行了证据扫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