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重要举措。市级经济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支持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民营企业具有产权清晰、风险自担、机制灵活、市场适应性强等特点,是最活跃的市场经济细胞之一。发展民营经济,能够更好地利用社会各种资源,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推动人力优化组合、资源优化配置、资本优化增值,激发经济的活力和潜力。有利于消除由于所有制结构不合理而对生产力发展造成的羁绊,有利于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培育,从而大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近年来,我市工业民营企业凭借着自身的优势,取得了快速发展,除了隆鑫、力帆、宗申龙头企业外,博赛矿业、美心、渝江压铸、双赢、渝安等一大批非公企业也日益发展壮大,为全市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壮大经济总量,促进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的民营经济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管理现代化,经营规模区域化、专业化,经营领域由传统的商贸型向多层次、宽领域转变,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投资方式向合伙、参股、控股转变等特点。
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的要求,花更大的力气、更大的功夫,服务好民营企业。具体讲,就是要突出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要坚持“三不论”就是:不论产权归属,搞好就行;不论地位高低,发展就行;不论公有私有,纳税就行。要围绕“提速提升”和大发展、大提高,按照“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宽、放活”的方针,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全方位进入工业经济领域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增加活力,增添动力,壮大实力。
二是放宽对民营企业的从业限制。坚决做到“不限制行业,不限制资本量,不限制用工人数,不限制企业形式,不限制业主所在地,不限制融资规模”。在市场准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发放、能源和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各种经济成分要机会平等,一视同仁。要坚决清理取消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要帮助他们在企业登记、银行贷款、土地使用、进出口权限、直接融资、税收管理、规费标准等方面加强协调,与其他类型的企业享有同等待遇,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三是以民营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目前,尽管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工业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工业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总量仍需进一步壮大,自主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必须通过民营企业的发展来不断加以解决。一是要充分利用好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对凡是属于鼓励发展的行业,我们要不分所有制,支持和引导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参与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与建设。二是要利用好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政策,特别是当前要利用好开发银行的贷款和贴息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更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三是要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市重点工业项目的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市内大集团、大企业联姻、参股、嫁接,实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步发展。
四是帮助民营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引导和鼓励企业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改制和改造,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把技术改造与产品开发、结构优化、规模扩张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的科技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坚持服务创新。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向民营企业提供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切实加强引导和扶持。
五是发挥民营企业的首创精神。要充分肯定民营企业家的作用,不搞“成份论”,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在实践中大胆试、大胆闯,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业热情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在全市每年确定66户增长企业和年度经营管理先进企业表彰工作中,要把民营企业纳入总体考虑,促进其不断发展。
六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对民营企业必须服务周到、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谁先接待、谁就负责。不属你负责的事情,要帮助其引见到相关部门,不能一推了事。要坚持不说“不”字。对企业人员来我委办事,不能简单地说“不”字。对国企如此,对民营企业也要如此。对于一些不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耐心解释,解惑释疑。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凡有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特别是有汪洋书记强调的“钩、筐、卡”行为的人和事,要一查到底,从严处理。 吴冰 (作者系市经委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