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东升
科学发展观既适合于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又适合于军事发展领域;既是强国之策,又是兴军之道。保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与时俱进的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军事发展观的继承和创新
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根本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是军事的基础的基本原理,关键的问题是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就这方面内容曾作过不懈的探求。
马克思和恩格斯依据唯物史观提出,军队的发展同社会生产密切相关。早在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指出:军队的发展归根到底由社会物质生产的状况决定,军事力量的发展水平主要依赖于经济发展的程度。
列宁和斯大林根据帝国主义时代新的历史条件提出,要创造一切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必要前提提高国防力量。列宁领导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成功后,将国防建设置于首要位置,但又特别强调,应通过发展国家经济增强国防力量。斯大林也指出:要在国内创造一切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必要前提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国防力量。
毛泽东根据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必须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毛泽东于1950年明确指出: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必须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这是两件大事。毛泽东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更明确指出:我们一定要加强国防,因此,一定要首先加强经济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和国家中心任务的要求,提出了军队建设要在经济建设的大局下行动的重要原则。他指出:四个现代化,集中起来讲就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不行。他特别要求军队:要一心一意地服从国家建设这个大局,照顾这个大局。不能妨碍这个大局,要紧密地配合这个大局,而且要在这个大局下面行动。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根据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出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一是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二是必须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努力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在国家财力增加的基础上不断有所发展";"三是必须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胡锦涛主席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我国安全形势的变化,提出必须坚持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他指出,要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之中,依托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使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军队要始终坚持人民军队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要充分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心系基层,情系官兵,切实维护官兵权益,不断改善官兵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结合军队建设的实际贯彻科学发展观,就必须以提高军队战斗力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建设,使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进步;要通过大力加强科学管理,优化结构,理顺关系,提高效能,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路子;要在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持续不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