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县有苗、彝、土家、回等32个少数民族共5700余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6%。近年来,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采取五项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一是抓学习宣传。该县每年都利用统战工作会和民族宗教工作会,以会代训,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将《重庆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时分发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利用各种民族节日、聚会和座谈会等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学习《条例》,进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情系西藏》文艺演出,普及民族知识。在新华网、重庆市委统战部网站、《今日綦江》等媒体上发表文章,宣传学习贯彻《条例》情况。
二是搞扶贫开发。完成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全面调查,分户建卡,制定世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落实民族优惠政策,对少数民族实行"四免一投"政策。近年来,共争取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项目12个,专项资金194.9万元;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教学条件,支援少数民族不发达地区发展经济。
三是强化民族教育。近年来,新建苗族小学4所、电子音像馆1个和卫生院1个。改善了近千名学生的就学条件,基本解决了少数民族儿童失学严重的问题,加强少数民族子女的教育,提高少数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争取救助少数民族失学儿童补助经费11.31万元,救助贫困学生419人;引入澳门基督教界爱国人士捐资助学48万元,救助贫困学生1910人(次);选送112名少数民族学生到市民族中学入学,推荐15名到市民族专修学院深造,解决少数民族学生入学难。
四是破旧观树新风。通过召开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少数民族计生工作经验,表彰计生先进,布置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用生动的事例,对少数民族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教育,使他们婚俗婚育观念明显改变,初步遏制少数民族人口过快增长。
五是化解民族纠纷。积极协调少数民族纠纷,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少数民族来信来访,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309件(次),民族团结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