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把发展民族经济、改善群众生活作为民族工作的重点来抓并取得了成效。
一是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实际制定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锰矿资源管理条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规范了锰矿资源开发和殡葬管理行为。制定《条例》过程中,组织统一战线成员调研,并向有关部门积极建言献策。
二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几年来,该县初步形成了以锰产业、硅产业、建材业为代表的一批民族工业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撑。
三是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积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该县抢抓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时机,积极争取项目和投入,基础设施实现根本改善。渝怀铁路、国道319线、326线、省道304线改造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通畅工程"、"通达工程"稳步推进,渝湘高速公路、石堤电站全面实施。使该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广播电视、通讯得到全面进步,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有了很大变化。
四是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该县高度重视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几年来,选派少数民族干部1000余人次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积极提拔任用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
五是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促进边区各民族团结。针对毗邻湖南、贵州,地域特殊、少数民族多等情况,分别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定期走访制度、春节联谊制度、定期开展"边区体育运动会"、边区治安协作联防制度,促进了边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