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第7条明确规定:“建设三峡工程,必须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规划是对较大范围、较大规模、较长时间的人口再分布,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配置的方针;是使移发能够“搬得出,安得稳,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得以实现所采取的实施步骤和重大措施等进行筹划设想的总蓝图。移民安置规划要对安置范围内资源利用和生产发展的可能结果进行预测,要对达到预测结果所需要的钱、财、物进行流程安排。移民安置规划是用来指导实践的具有战略性的布局方案,具有现实性、预测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
(一)、编制规划的意义和依据
三峡工程是一项世界上“前无古人”的巨型的社会工程。要建成这样宏伟的工程,必须有科学的规划,必须编制既有明确目标又能逐步实现的安置建设的蓝图。然后,按规划“蓝图”,通过库区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各方面的支援,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实施,使移民得到妥善安置,搬迁后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得到改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并为库区步入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和移民致富创造条件。所以,编制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对于顺利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确保三峡工程的胜利建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峡移民安置规划的依据是《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编制规划的原则
《条例》提出了三峡区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实行移民资金切块包干和限额规划的原则;移民迁建安置进度与枢纽工程建设进度相衔接的原则;移民安置规划与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采取前期补偿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国家扶持、政策优惠、自力更生、各方支援,使移民的生产、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的原则;依靠科学技术,充分运用科研成果,积极推广先进技术的原则;实行就近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移民自找门路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三)、规划的内容
根据长委1991-1992年淹没实物标调查和《条例》,全库区规划建房人口110.56万人,规划基础施规模人口120.88万人;计划1997年前迁移11.56万人(建房人口10.53万人);1998-2003年迁移53.21万人(建房人口45.44万人),2004年-2006年迁移34.98万人(建房人口33.47万人),2007-2009年迁移21.13万人(建房人口21.12万人)。规划复建房屋面积3687.8万平方m;计划1997年迁建521.13万平方m,1998-2003年迁建1554.94万平方m,2004-2006年迁建1006.92万平方m,2007-2009年迁建604.81万平方m。
(1)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全库区规划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人口40.5万人,在库区淹没涉及县内安置32.2万人,出县外迁安置8.3万人;规划搬迁建房总人口44万人(湖北省6.5万人,重庆市37.5万人),县内搬迁建房32.2万人(湖北省4万人,重庆市28.2万人)。
1999年5月,国务院召开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会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对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全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人数由原来规划的8.3万人,增加到12.5万人。湖北省2.5万人,全部在本省非库区县安置。重庆市10万人,其中巫山1.7万人,奉节1.7万人,云阳3.6万人,开县1.1万人,忠县1.9万人;在本市非库区县安置2万人,投亲靠友自主分散安置1万人,出市外迁安置7万人:外迁四川省9000人,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省各7000人,上海市、福建省各5500人,安徽、江西、湖南省各5000人。
(2)城镇迁建规划
规划迁建的城镇有:湖北省的秭归、巴东、兴山等3座县城;重庆市的万州、涪陵两座城市,巫山、奉节、云阳、开县、忠县、丰都、长寿等7座县城及116个迁建集镇,包括27个建制镇、82个乡集镇、7个一般场镇。规划建房人口71.8万人,规划基础设施规模人口82万人,规划迁建用在规模5774.28平方hm。
(3)工矿企业迁建规划
按编制的时间、深度及内容不同,分为淹没处理规划、搬迁结合技改规划和结构调整规划。
①淹没处理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淹没企业的实物资产及价值评估、补偿投资核算、迁建规模及占地面积、迁建地址、移民补偿资金分年投资数量等。
②企业搬迁结合技改规划是淹没企业迁建的实施规划,重点调整淹没企业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由国家经贸委和三建委移民开发局组织库区两省、市有关部门编制,并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1994年底完成了135m水位线下淹没企业搬迁结合技改规划,1997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搬迁结合技改三年规划。
③结构调整规划是根据1999年国务院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会议“两个调整完善”精神,对淹没处理规划和搬迁结合技改规划做了再一次修订和完善。通过实施兼并、破产、关闭等措施,加大淹没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高速力度。结构调整规划涉及库区1629家淹没企业,拟保留发展617家,合并重组为406家新企业,破产关闭1012家淹没企业,调整压缩比为75.1%。其中,湖北库区结构调整规划涉及232家淹没企业,拟保留发展22家,合并重组为17家新企业,破产关闭210家淹没企业,调整压缩比92.7%;重庆库区结构调整规划涉及1397家淹没企业,拟保留发展595家,合并重组为389家新企业,破产关闭802家淹没企业,调整压缩比为72.2%。
(4)专业项目复建规划
①公路复建。规划复建公路总长度819.97km(湖北229.18km,重庆590.79km),其中,二级公路19.92km,三级公路283.47km,四级公路516.58km,大型桥梁198座,汽车轮渡14处。
②港口码头。规划复建城市港口2座,即万州港和涪陵港;县城港口8座,即姊归港、巴东港、巫山港、云阳港、忠县港、丰都港、长寿港;集镇码头81座;停靠点97处。
③电力设施。规划新建水电站53座,装机容量37.57万kW;复建输电线路3836.6km,其中湖北省909.65km,重庆市2926.95km。
④邮电通信。规划复建主要线路有:农话中继线1304.85km,农村用户线1282.71km;沪-汉-成通信线205km;长航通信干线621km,分支线142.1km。
⑤广播电视。规划复建县广播站、电视台20个,乡、镇广播站、电视台111个,微波站5座;复建广播线路4191.03km,乡、镇至村广播线2886.23km。
⑥天然气管道。规划复建重庆库区输气管道47.32km,储配气站2座,过江管道0.7km。
(5)防护工程规划
规划的防护工程有巴东县平阳坝防护工程、兴山县过阳坪防护工程、开县15片防护工程等,防护土地总面积26.7k㎡,防护区人口4万人。
(6)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主要指标为:到2010年末农业人口人均拥有稳产高产基本农田0.053~0.067平方hm(0.8~1亩),经果林0.02~0.033平方hm(0.3~0.5亩),林草覆盖率达到45%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70%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移民安置区“三废”污染和噪声污染问题基本得到控制,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人群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7)库区崩滑体处理规划
经调查,受三峡工程蓄水影响前缘高程175m以下的崩滑体共计有1302处,其中干流654处,支流648处。规划处理意见为不处理的501处,监测297处,搬迁处理466处,工程处理34处,专项处理4处;2003年前拟处理的220处,其中工程治理21处。
2001年10月,国土资源部编制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根据规划需治理项为:
①崩滑体2490处,其中工程治理并监测预警的615处,搬迁避让并监测预警的553处,只进行监测预报的644处,不需防治的578处。
②塌岸防护139km,其中2003年以前重点完成的塌岸调查评价任务为184km,塌岸工程防护为79km。
③监测预警776处,其中专业监测72处,群测群防704处。
④高切坡防护规划1428处,深基础处理初步规划以奉节、巫山、巴东等新县城城区为主。
(8)文物保护规划
三峡水库淹没区涉及迁建区文物保护项目共1087处(湖北省335处,重庆市752处)。其中,地面文物项目364处(湖北118处,重庆市246处),列入搬迁保护的135项(湖北省42项,重庆93项);地下文物项目723处(湖北省217处,重庆50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