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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握三条主线 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 | 近年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足地方实际,紧紧把握规范行为、优化服务和促进发展这三条主线,全面规范和创新行政许可工作。为了建立统一的准入标准和规范的许可程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工作人员逐步树立“准则意识”,严格界定自身的活动范围,坚持以形式审查为原则、实质审查为补充,不随意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均应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全文] | | 更新执法观念 创新执法办案工作 | | 在过去的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往往以执法者自居,重处罚惩诫,轻教育引导,拉大了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距离,甚至形成对立面,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形象受到影响。近年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人本思想的引领下,不断创新和规范工商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使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全文] | | 改革考核方式 提高执法质量 | | 自2004年以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健全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2004年3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定并下发《执法质量考核规定(试行)》以及《执法质量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标志着执法质量考核制度在全系统的正式施行。作为一种全新的、有力的执法监督方式,执法质量考核制度具有“五个”突出特点[全文] | | 构建工商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 | 近两年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力度,陆续出台了《执法监督办法》、《行政赔偿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构建了以执法质量考核为核心,与行政复议、案件核审、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其他多种执法监督手段紧密衔接、互为补充的执法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在执法监督中实现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与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并重,合法性监督与合理性监督并重,事前防范与事中制约、事后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了对执法行为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执法监督工作态势。[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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