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伞塔是重庆决心抗日的宣言 (资料图片)
新闻链接:两路口跳伞塔年内迁江北 预计耗资250万
昨日,有市内媒体报道,两路口跳伞塔将迁建至江北。当天,市文物局紧急约见本报记者表态:两路口跳伞塔不能迁建。该局人士称,迁建跳伞塔一事,他们没看到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更没有同意。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称,规划局也没接到对跳伞塔迁建定址的申报材料。不管是城市总体规划,还是详细规划,都一直要求对两路口跳伞塔原址保护。
有关单位未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为何大张旗鼓宣传要迁建跳伞塔呢?记者昨日展开调查。
迁建理由
跳伞塔安全隐患大
“近年来,跳伞塔不时掉下一些锈蚀的钢筋和水泥块,每天需派人监测,以防伤人。”昨日,市体育事业服务管理处主任陈希平称,建于1942年的重庆跳伞塔,至今已“高龄”——
2000年,被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一直没法解决。2003年,市体育局委托专家对跳伞塔进行“体检”,发现塔臂、楼梯和开窗部位等构件都不同程度存在老化、劣化现象,混凝土深度炭化,钢筋锈蚀情况严重,于是将其鉴定为“危险建筑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加之,大田湾地区已规划为地下轻轨出口和全民健身中心,跳伞塔在此“很危险”。
“至今我们还没接到上级叫停迁建的文件。”陈希平说,目前,渝中、江北两区的文管部门均已同意跳伞塔异地搬迁和接收,市体育事业服务管理处也获得了相关批件。
昨日,渝中区文管所徐晓渝给记者出示了相关文件。记者注意到,国家文物局文件指出:应慎重考虑拆除问题,建议认真考虑《检测报告》中的“或彻底加固”意见,将加固保护作为首选方式。如确需拆除,应再深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渝中区文广新局的文件则“原则同意将跳伞塔迁出渝中区”;市体育局和江北区政府还联合行文“拟将跳伞塔迁建至江北”。
陈希平介绍,迁建工作由市体育事业服务管理处与市内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搬迁费用由该公司出。跳伞塔搬迁后留下的6000多平方米土地,将交由该房地产公司开发利用。
市规划局
规划并没考虑拆塔
轨道交通途经两路口,是否会考虑迁建跳伞塔?昨日,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张远明确答复“没有考虑”,规划局也没接到对跳伞塔迁建定址的申报材料。
市规划局副总工程师李世煜介绍,至今不管是城市总体规划,还是详细规划,都一直要求对两路口跳伞塔原址保护。
李世煜指出,涉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都应纳入市规划局统一管理,任何未经同意擅自对“市宝”做的措施,都不合程序。
市文物局
程序上有违规之处
昨日,市文物局约见本报记者表态:对跳伞塔这样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尚未申报并取得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情况下,大张旗鼓的宣传要迁建,是严重的违规。
该局人士指出,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生杀大权”,只有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才有行政许可权。渝中区相关部门,在未向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申报并取得同意情况下,就擅自出具相关文件决定迁建跳伞塔,属违规,“市文物局肯定不同意迁建。我们电话征求过国家文物局意见,也是明确答复不能迁建。”
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说法,重庆大学教授杨嵩林予以驳斥。“故宫曾成危房四十多年,难道也要将故宫拆掉迁走?现有的技术条件,完全可以对其原址原貌修复。”杨教授说,文物法规定,对文物谁使用、谁负责,因此市体育事业服务管理处就有对其保护维修的职责。
11位教授
上书疾呼刀下留塔
“拆跳伞塔是对历史的犯罪,谁拆塔,谁负法律责任!”昨日,重庆大学梁鼎森、余卓群、杨嵩林、周铁军、龙彬、张兴国、赵万铭、段炼、谭少华、李泽新和卢峰11位教授联名上书,呼吁原址原貌予以修复。上述教授,不少是市规划委员会委员和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
杨嵩林教授指出,跳伞塔是在抗日战争后期,日寇在对重庆“第三次战略轰炸”时,重庆人民为抗日而建,“跳伞塔是重庆人民决心抗日的宣言,是重庆人民搏击日寇的强悍身影。这不是一座单纯的体育建筑,而是历史文物,是重庆那段艰难而荣耀历史的见证。”
记者 邓全伦 李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