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人大代表郭莉:加快发展渝中区社区卫生事业,构建和谐渝中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充分肯定了卫生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重大历史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医、食、住、行”把“医”排在首位。根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在过去一年里,“看病难,看病贵”、“就业失业”和“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是最突出的三大社会问题,而看病难看病贵也被首次排在了第一位。
目前渝中区社区卫生事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医疗服务为主,公共卫生服务还没有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的任务范畴之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经费不足、人才短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十分艰巨。
二、医疗服务体系不能适应群众健康的需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群众就医个人负担较重、公立医疗公益性质淡化、药品价格虚高。
三、公立医院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尚未形成,区属卫生行政部门主要管理本级所属的医院,无法有效整合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优势,为本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实惠,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郭莉代表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对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引导其按照居民需求,调整专业科室设置,积极开展“六位一体”(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和医疗)的服务,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范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承担更多的公共卫生任务,包括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采取了购买方式,由政府根据服务项目以及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核定补助数额。
(二)为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特别是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政府职能部门——财政、卫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收入和支出的范围,项目和标准,严格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三)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使老百姓在规范社区卫生机构就诊能享受医保,真正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又回社区的良性运行机构。
(四)充分发挥渝中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优势。渝中区拥有九所市级三甲医院,且主要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在渝中区。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优势,建立区域内的卫生技术人员相互交流机制,社区的卫生技术人员可以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指导和服务。在渝中建立起两层双向的服务体系。最终受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
(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严格全科医生和注册护士的培训考评机制,考评合格人员才能上岗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的各项制度完善重要,建立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完善况聘、解聘、辞聘制度,定编不定人。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将社区居民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