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 提高效率
努力做好北部新区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欧顺清
2007年4月6日
一、北部新区土地基本情况
北部新区规划总面积131.7平方公里(含寸滩港地区),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790公顷。自2001年实施北部新区开发建设至2006年年底,共计审批北部新区征收土地8161公顷,加上2001年以前北部新区已有的2215公顷存量国有土地,目前新区共有国有土地10376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79%;有集体土地2794公顷,占幅员面积的21%。
二、2006年下达用地计划及征收土地情况
2006年,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土地调控,我市土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我局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对北部新区的用地继续给予了重点倾斜保障,在计划安排、土地征收等方面进行优先安排。根据北部新区申报用地情况,我局在年初较早下达了北部新区年度用地计划1404公顷(农用地726公顷、耕地675公顷),其中,高新园518公顷(农用地295公顷、耕地285公顷)、经开园886公顷(农用地431公顷、耕地390公顷),为尽早安排新区土地征收工作打下了基础。
2006年,国务院和市政府共计批准北部新区征收土地34宗,面积1690公顷(农用地1014公顷、耕地951公顷),较年初安排计划超过20.4%。其中,高新园15宗,面积742公顷(农用地439公顷、耕地424公顷);经开园19宗,面积948公顷(农用地575公顷、耕地526公顷)。重点项目"908"项目一期用地477公顷已全部办理完毕用地手续,"金系列"道路完成了255公顷的用地审批手续。
在积极为北部新区解决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我局还对新区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绿化、公园等市政设施建设用地,经市政府同意,采取"只征收不转用"的办法进行灵活处理,加快了办理进度,缓解了计划指标不足的矛盾。2006年共计办理完毕北部新区"只征收不转用"土地15宗。
三、2006年保障北部新区用地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计划安排支持力度。在全市计划指标较去年基本持平、供需矛盾仍很突出的情况下,继续加大对北部新区用地的支持力度,倾斜安排计划,重点对新区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进行倾斜,优先保障了"金系列"道路、重庆北火车站、"908"、力帆二期、长安福特二期等项目用地。对重大项目,只要通过了审批程序和落实了建设资金,我们一定千方百计保障其用地需求。
(二)将北部新区的征地报件继续纳入"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对新区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征地报件,立即报送市政府审批,简化了北部新区征地报批程序,提高了效率。确定专门处室和专人,对口联系、指导北部新区的征地报批工作。对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及时组织审查报批,加大了需要国家审批用地项目的汇报争取工作力度。同时,积极指导帮助北部新区加快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了新区的和谐稳定。
(三)采取灵活方式保障生态用地。按照新区总体规划,结合新区实际,我局对新区组团之间的绿化隔离林带、城市公园绿化用地,以及部分村社土地征收后剩余的少量坡脊地,经规划部门调整为绿化用地后,按照"只征收不转用"的方式在市内进行了审批,保障了新区市政配套建设用地。
四、做好2007年北部新区用地保障工作的思路
2007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努力保障北部新区各项建设用地。待国家正式下达我市2007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后,我局将根据北部新区用地需求,尽快确定并下达北部新区年度用地规模。在此期间,对北部新区急需用地的项目,我局将通过安排国家追加指标、市内调剂指标和争取国家调剂指标等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我局将积极协助北部新区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范围、规模、布局、时序等方面尽量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协调一致,避免和减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情况,提高审批效率,满足北部新区建设上档提速和加快发展的需要。
2007年,我局将积极协助北部新区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用地服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土地审查报批工作力度,重点保障北部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产业发展项目、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加快已获审批土地的征地实施工作。投入更多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征地、拆迁矛盾,加快征地实施进程,保证建设项目用地需要。
(三)积极盘活已有存量国有土地。结合目前经开园有存量建设用地632公顷,高新园有584公顷的情况,更加注重协调各业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提高工业用地比重,适当控制经营性用地规模,提高已征土地的利用率。
在我局积极做好北部新区用地保障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务院31号文件的规定,建议北部新区抓紧做好按项目供应土地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