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先救人后收钱”面临执行难题
建急救基金可破两难尴尬
信报特派记者 周季钢 彭光灿
北京报道
“不能再让类似的悲剧发生了!”3月2日,在京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重庆市文联主席黄济人在谈到自己的提案———《国家应尽快建设“急救基金保障体系”》时,感慨于时有发生的因为患者未来得及交钱,或钱不够,医院从而不予救治导致患者死亡的现象。
医院告政府
折射急救欠费尴尬
今年1月,深圳山厦医院状告云南省政府这一热点事件,引起了黄济人的关注。事件的原委是,深圳山厦医院救治了一位“讨薪不成反自焚”的云南打工青年,云南省政府公开承诺“钱不是问题”。但深圳山厦医院在伤者身上花费了73万余元救治费后,云南省政府却因“财政支出无名”,致使承诺没有兑现。
该事件经网络和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反思。其蹊跷在于,它没有明确真正的责任主体,也就是说再遇类似的现实问题,社会依然无法找到解决问题的制度路径。所幸的是,随着云南红十字会将筹措到的80万元慈善捐款打入深圳山厦医院的账户,该事件才得以平息。
病者有其医
需建急救基金制度
对此,黄济人认为,要实现“病者有其医”,先抢救后收钱虽然是对的,但执行总会遇到难题。“比如:有的医院财力雄厚,有的医院开支困难。同时,抢救的病人也千差万别,有的患者有能力还钱;有的短时间很难还钱;有的长时间,甚至根本无法偿还医疗费。”黄济人说,这种情况,谁来埋单?
为此,黄济人提出建议:由卫生部牵头,尽快建设“急救基金保障体系”。基金的来源可由国家卫生、社会福利彩票、社会捐赠、尤其是发动富人向这个基金捐助等部分组成。另外,适时出台“急救救治法”,让患者和医院有法可依,避免医患双方处于尴尬的境地。
“如此一来,才算建立起了先抢救后付钱的制度保障,才能杜绝此类悲剧的一再发生。”黄济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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