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音像协会重庆联络站的统计数据,我市自去年5月正式启动卡拉OK版权收费以来,主城区总共近400家娱乐场所,迄今只有110家与中国音像协会签订了合同,按规定缴纳了版权使用费,尚有七成以上未缴费。而全市共有KTV、歌城800多家。
每间包房每天缴费12元
据了
解,早在2006年11月,国家版权局就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宣布卡拉OK经营行业以及经营场所,以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的版权使用费,标准为每间包房每天12元,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同时规定,版权费由权利人授权委托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两家机构收取。
然而,令人尴尬的是,上海、广州等地的娱乐行业协会随后曾经联合对此进行了抵制。
我市从去年5月启动版权收费,公布收费标准为每个包间每天缴纳12元版权费。时至今日,全市800多家KTV、歌城,目前仅有110家与中国音像协会签订了合同,缴纳了版权使用费,不到全部经营场所的15%。“重庆的缴费情况,在全国还属于比较好的。”中国音像协会重庆联络站有关人士说,凡是在去年6月30日之前和中国音像协会签约的重庆KTV的业主,都可以享受每天每间包房8元的版权费优惠价,不过,现在优惠期已过,一律实行12元的收费标准。
据称,版权费的收费期是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计算,为统一管理,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设置了全国统一汇款账户、账号,所有卡拉OK版权使用费均汇至这一账户,重庆地区为一年缴一次。
不缴费将采取强制手段
据了解,今年五一节前夕,四川省开始对娱乐场所违权使用音乐作品展开清查,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稽查总队、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联合查处成都好乐迪香槟店,曲库内3万多首歌曲中有1万7千多首涉嫌侵权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侵权盗版歌库和设备,并将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音像协会重庆联络站人士称,重庆地区眼下也正在酝酿采取措施,下一步将采取更严厉手段推进版权费收费工作。目前已有上百家海内外著名音像公司和签约歌手,包括索尼、环球、华纳、百代、鸟人艺术、太合麦田、中国唱片总公司等,以及KTV中的热门歌手,比如刘德华、张学友、周杰伦、孙燕姿、光良、品冠、蔡琴等,授权中国音像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称,由于中国音像协会属于非赢利性机构,所以收费也不是强制性的,如果KTV等娱乐场所拒绝缴费,就应当删除侵权歌曲,不得使用没有授权的歌曲;如果既不缴费,又要坚持使用,将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或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说,根据以往的判决案例,KTV等娱乐场所侵权使用歌曲,一旦败诉,每首歌将给予数千元至两万元不等的赔偿。而一般歌城的曲库内都有3万—5万首歌曲,其中近2万首热门歌曲已授权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如果每首歌曲都要求赔偿的话,侵权的KTV等娱乐场所都只能倾家荡产。
影响
歌城不敢涨价
缴纳卡拉OK版权费势在必行。有经营者认为,重庆执行的每间包房每天12元的收费标准,实际上已经占到了企业营业额的2%左右,实在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开销。
我市多家KTV歌城经营者表示,由于卡拉OK市场已趋于饱和,竞争加剧,今后涨价的可能性并不大。
渝中区娱乐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较场口地区的KTV歌城已相对过剩,根据当地人流量统计,20家KTV歌城就已基本饱和,而现在事实上已有30家,竞争已日趋白热化,例如各家开始进行低价位竞争。如果谁率先涨价,消费者肯定会马上流失。
较场口星柜歌城冯姓负责人说,由于竞争激烈,目前业内大概是三个“三分之一”:即三分之一的业务饱和,能赚钱;三分之一处于盈亏平衡点;还有三分之一在苦苦支撑;谁也不敢主动涨价。他以自己歌城的50间包房为例,今后每月的版权费就是1.8万元,每年就是21万多元,基本上与税费相当。尤其是进入夏季后,每月空调费甚至比房租还高,企业的成本压力相当大,平均利润率还不到20%。
银河璇宫负责人认为,KTV歌城经营存在“两头热”的规律,也就是说星期一、二和星期五生意好,其他几天生意清淡,经营者不但不敢轻易涨价,平时还会想尽一切办法促销。由于消费者求新、求奇的心理,一般来说,新开的KTV歌城生意都较好,即便如此都还会开展许多促销手段,而老场子迫于竞争,涨价几乎不可能。
声音
主城区一年需缴纳版权费4380万元
娱乐行业人士提出四大质疑
“版权费肯定该缴,我们对此没有异议,但是怎么缴?缴多少?收费的主体资格问题,我们都还存在不少疑问。”渝中区娱乐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该协会共有43家会员单位,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较场口得意世界周围的KTV、歌城等娱乐场所。
据介绍,包括该协会会员单位在内,渝中区具备合法手续的娱乐场所共有86家,其中绝大多数尚未缴纳版权费。他们存在的疑问主要有四点——
首先,收费单位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中国音像协会、中国著作权协会和版权局,究竟哪家合法获得了授权?否则,会不会各家协会都来收费,各家音像公司或者单个著作权人也来收费或者索赔,让经营者应接不暇。“假如都来要钱,我们到底给谁?”
其次,国家版权局公布了每间包房每天12元的版权费收费标准,但同时提及,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东部、西部本来经济发达程度就不同,为何现在重庆的收费标准仍要与发达地区一致?“成都的收费标准都下调为10元,重庆为何比成都还高?”
何况,各家经营单位、不同包房,有面积大小、上座率高低的区别,如今“一刀切”收费,有什么科学依据?
第三,以我市主城区400家KTV歌城、总共1万间包房计算,每年需缴纳的版权费高达4380万元,而全国则将是一个惊人的庞大数字。这笔巨大的费用如何开支?相关权益单位如何再分配?缴费单位是不是也应具有知情权?怎么让版权费不会成为一个巨大“黑洞”?
其四,关于收费的起始时间,随意性太大;优惠也是说单方面规定一个时间,无法使人心服口服。
对于娱乐行业人士提出的上述疑问,中国音像协会重庆联络站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单位作为国家法定的收费主体资格毋庸置疑。至于其他具体疑问,经营者可到该单位当面得到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