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严肃纪律强化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将迅速查办从重处理。
坚决打击非法募捐
《通知》要求,各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抗震救灾捐款统一由各级民政
部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接受。
任何单位不得强制摊派违反个人和单位意志进行募捐活动,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募捐活动,要及时纠正。对非法募捐、骗取民众钱财的诈骗行为,要协同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
要确保救灾款物合理使用,保证救灾款物用于灾民。
要提高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规定采购,凡有条件的都要公开招标,择优选购,防止暗箱操作。
加大纪律检查力度
《通知》要求,要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从重查处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贪污私分等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部电话可以举报
《通知》要求,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同时,向社会公布了4部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市民积极举报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是:市纪委、市监察局63898844、市民政局89188340、市财政局67575340、市审计局6752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