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垣树
    职务
    向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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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副巡视员
  • 段勇攀
    职务
    段勇攀
    段勇攀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
  • 王险峰
    职务
    王险峰
    王险峰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参保征缴处处长
  • 伍柯
    职务
    伍柯
    伍柯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标题图
目前全市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重点内容和政策有哪些?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参保征缴处处长王险峰在参加新华网“落实降费减负,服务经济民生”在线访谈时介绍,《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中包括了六大方面,其中有三个点值得特别关注......
主要考虑,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原政策规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部分企业,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少职工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企业缴费负担也可进一步减轻,能更多受益。
《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已经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重庆税务部门又有哪些措施来保证政策的落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伍柯在新华网“落实降费减负,服务经济民生”在线访谈中表示,截止目前,重庆税务已经做好了“五个准备”。从全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5月1日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平稳,反应良好。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副巡视员向垣树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副巡视员向垣树
  •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段勇攀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段勇攀
  •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参保征缴处处长王险峰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参保征缴处处长王险峰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伍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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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沙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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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副巡视员向垣树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副巡视员向垣树
  •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段勇攀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段勇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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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本期“落实降费减负,服务经济民生”在线访谈。当前,各省市纷纷出台了当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于4月29日印发了《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分管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局领导副巡视员向垣树、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伍柯,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段勇攀、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参保征缴处处长王险峰,就如何“落实降费减负,服务经济民生”有关问题做在线交流。

    向垣树:谢谢主持人。很高兴与各位网友就人社部门、税务部门如何“落实降费减负,服务经济民生”这一话题做在线交流。

    主持人:请问在我们开始具体内容讲解之前,可否请向巡视为我们介绍一下重庆市社保费征收简要情况呢?

    向垣树:好的,首先介绍一下,重庆市目前单位缴费人均采用“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也就是缴费人在向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及申报之后,人社医保定期将应征数据传递至税务部门进行费款征收。

    主持人:税务部门是从何时开始社保费的征收呢?

    向垣树:重庆市税务系统从1998年开始代征养老保险费,1999年市政府明确将“代征”变更为“征收”,并分别于2000年、2001年、2004年和2005年陆续接手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征收。

    主持人:那税务部门现在具体征收哪些社保费呢?

    向垣树:目前,全市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主持人:大家知道,2019年5月1日起《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开始实施,目的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公众对此也是极为关注,可否请段局长简单讲解一下《方案》具体出台的背景?

    段勇攀:好的。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工作。2015年以来先后多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一系列新形势新情况,企业对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的呼声较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新的要求。2018年11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也提出了明确要求。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2019年4月3日,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会议对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把降低社保费率的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查同意,已于4月29日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主持人:中央很重视,看来社保费降费政策出台的确是浓墨重彩、众望所归,那可否请市社保局给大家解读一下《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重点内容和政策呢?

    王险峰:《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中包括了六大方面,其中有三个点值得特别关注:

    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 1%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

    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从2019年起,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相关待遇计发办法暂保持不变,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平稳衔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9年起,可以在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主持人:《方案》中明确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可否请段局长介绍这项措施的效果?

    段勇攀:根据《方案》,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应该有三方面的效果。一是长期受益。降低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不设条件,也不是阶段性政策,而是长期性制度安排,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强,减负效果明显。二是良性互动。降低费率后,参保缴费“门槛”下降,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三是促进公平。降费前,各省市养老保险费率不尽一致,高的有20%,低的只有14%,降费率后,大大缩小全国费率差异,有利于均衡企业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利于全国费率逐步统一,促进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主持人:刚刚您讲到《方案》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这次也有缴费上的变化吗?

    段勇攀:是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也同步降到16%。

    主持人:哦,那请问《方案》对缴费基数政策进行了调整,这对企业和参保人将带来哪些实惠?

     段勇攀:缴费基数也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的重要参数。根据《方案》,缴费基数政策也要进行调整:一是明确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二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由原来的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100%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调整为在包含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在内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主要考虑,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原政策规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部分企业,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少职工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企业缴费负担也可进一步减轻,能更多受益。比如说:假设我市原来政策依据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6000元,政策调整后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每月可能就是5000元。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计算,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减少金额为:按照调整口径前缴费基数下限60%也就是3600元计算,按8%的比例缴费,应缴纳288元/月;调整后下限变为3000元,按8%的比例缴费,缴纳240元/月,每月可以少缴48元。按照调整口径前缴费基数上限300%也就是18000元计算,按8%的比例缴费,应缴纳1440元/月;调整后缴费基数变为15000元,按8%的比例缴费,缴纳1200元/月,每月可以少缴240元。单位缴费部分也相应的每人减少缴费负担96元/月至480元/月

    对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按此测算,调整口径前每月应缴纳720元,调整后缴纳600元,每月可以少缴120元。

    所以,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都将带来实惠。

    主持人:那《方案》中涉及所有政策是都均从5月1日就开始执行?

    王险峰:各项降费政策执行兑现时间如下:

    一是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兑现。目前,全市已经统一兑现。

    二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执行时间从2019年1月起,待我市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兑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并从2019年1月起进行缴费清算。

    三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政策从2019年1月起执行,可以在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我市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已经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选择变更一次2019年的缴费基数档次。

    主持人:税务部门又有哪些措施来保证政策的落地呢?

    伍柯:截止目前,我们已经做好了“五个准备”。

    一是组织架构方面的准备。建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和人员,将社保费降费工作纳入到“减税降费”大盘子当中。二是做好了统筹部署方面的准备。市局出台《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梳理出12个方面36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列明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三是做好了政策宣传方面的准备。从5月1日起,我局与人社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宣传,确保全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宣传的全覆盖,为此我们还专门制定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宣传服务任务分解表》,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四是做好了统计核算方面的准备。成立了专门的社保费降费测算分析组,做好了征收系统、共享平台参数配置和联调测试准备工作。五是做好了优化服务方面的准备。在原来缴费渠道的基础上,试点社保费全城通缴。

    目前,各项工作运行平稳,反应良好。

    主持人:目前作为用人单位,想要缴纳社保费,有哪些渠道或方式呢?

    伍柯:单位缴费人,凡是开通了电子税务局的,签订扣款协议后即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扣费缴款或银行端查询缴款;未开通电子税务局的,需要到税务办税大厅采用银行端查询缴款、税库联网缴款或pos机刷卡缴款等方式缴费。

    主持人:说到缴费,请问伍处长,降费后缴费方式会有什么变化吗?

    伍柯:为了保证社保费平稳征收,我们将在原有多元化缴费服务渠道和措施的基础上,缴费渠道只增不减,服务感受只升不降。我局在线上已实现单位社保费缴费全城通缴的基础上,即将实现税务大厅的全城通缴,5月在主城区局试点,6月在全市推行,届时将更进一步提升缴费人的获得感。

    主持人:那再请问伍处长,税务部门对社保费降费政策做了哪些缴费服务工作呢?

    伍柯:除了以上说的缴费方式在原有基础上再实现线下“全程通缴”之外;我们还有其他相关提升服务的措施,一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缴费人申报缴费环节提供政策推送和事项提示功能,二是进一步优化缴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扩大“免填单”服务覆盖范围,简化缴费报送资料,三是在时间错峰、场所错峰、渠道错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错峰申报措施,分类合理引导办费。

    主持人:看来两个部门是做好了充分准备啊,那请问伍处长还有什么相关业务上的加强措施吗?

    伍柯:有的。我们还将开展大规模的培训加强工作。组织开展12366、办税服务厅全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社保业务部门人员、征管一线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及解读、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流程、相关信息系统操作等。特别是直接面对缴费人的一线人员要全面培训,要确保12366纳税服务一线人员学得懂、答得准,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懂政策、操作熟。我们还将邀请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缴费人参与业务培训、政策解读和效果评价。

    我们还将联合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突出重点,聚焦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丰富宣传形式,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专题辅导等多种渠道,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注重实效,积极回应关切,稳定社会预期,为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持人:好的,感谢几位嘉宾的详细讲解,我相信大家也都了解了两个部门对如何落实社保费降费所采取的措施,也是对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信心。那么,接下来是网友提问环节了。这位热心网友的问题是请问5月1日后,是否需要特别到人社和税务机关办理社保相关业务?

    王险峰: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已经实现全市统筹,此次降费政策由市里统一指导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兑现实施。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和原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程序相同,不用单独就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适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等事项到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有意愿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可以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伍柯:目前我市单位社保征缴采用的是“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人社、医保部门会定期将应征数据传递至税务部门征收。具体的申报核定、增减员办理都还是由人社、医保部门办理,由税务部门执行征收。顺便提醒一下,单位缴费人签订扣款协议,可以让您少跑路、不跑路。

    主持人:另外一个网友问,他即将退休,此次降费是否会影响养老待遇?

    王险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就《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答记者问中也回答过这个问题,那就是,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总体上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中央将继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等措施给予支持,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主持人:还有一位网友,他说自己是一家塑胶制造厂老板,关心企业社保何时划转至税务征收?

    伍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原由社保征收的继续由社保征收,原由税务征收的继续由税务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至税务部门。我们重庆市依然采取“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开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的征收。

    主持人:最后一位网友的问题,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了社保登记之后,需要带哪些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社保缴费登记呢?

    伍柯:目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非常简单,仅需要您带上人社医保部门交给您的《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保明细表》到对应的税务大厅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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