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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重庆市人大推进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等4项重大改革项目

  近日,綦江区三江街道圆通寺社区居民齐聚活动广场,在社区组织下“抓阄”选停车位,不一会儿,115个车位就确定了新主人。圆通寺社区是个老社区,居民多、停车位不足,群众呼吁改善停车环境的声音强烈。新增车位,正是当地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由议政代表韩波等人发起,推动社区微治理、实施微改造带来的最新成果。

  为有效填补因撤镇设街后街道缺少同级人大监督的“空白”,5年前,綦江区借鉴外地经验,在古南街道率先探索推行议政代表会议制度。2020年,当地7个街道全面推广。

  如今,綦江区的先行先试做法,要在全市层面广泛推行。10月24日召开的重庆市“创新基层人大会议制度 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改革工作推进会,正式提出全市层面推进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等4项重大改革项目,以创新基层人大会议制度破题,打造更具重庆辨识度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

  一系列改革文件为创新破题

  街道议政代表制度、街道议事代表制度,称呼不同但内涵一致。全市推行的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是指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人大街道工委具体负责,通过民主推荐和协商产生议事代表,定期召开议事会议,开展议事活动的基层议事协商、民主管理制度。

  这样的探索,在重庆还有很多。如,不少地方将乡镇一年开一次的人代会,转化为“季会”形式,一年开四次;为提升民生实事办理质效,很多区县尝试将年度民生事项交由人大代表票决;为充分发挥人代会功能作用,一些区县探索在每年初召开一次人代会基础上,于年中择机加开一次规模、议题均有所不同的人代会,即区县人大“年中会议制”。

  为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改革探索,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探索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区县人大“年中会议制”、乡镇人大“季会制”和深入实施区县乡镇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4个改革事项,作为今年民主与法制领域重点改革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要求,结合部分区县实践,经半年多的调研讨论,最终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8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探索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关于在区县人大探索推行“年中会议制”、关于探索推行乡镇人大“季会制”、关于深入实施区县乡镇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4个指导意见,并出台《关于推动代表家站点迭代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区县推行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电子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4+2”系列改革文件为创新破题。

  “这将更好地规范基层人大会议制度,让创新探索有章可循。”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向先全介绍,指导意见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要以居民代表为主,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区县人大“年中会议”可采取不同形式召开;乡镇人大“季会制”根据工作需要,可开展满意度测评和专题询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要按照确定的工作流程来进行。

  改革向纵深推进突出惠民有感

  将以前一年一次的乡镇人代会,改为每季度一次,这是南川区的创新之举。

  早在2007年,南川区水江镇就开始了这一探索。2016年,当地各乡镇全面推行。南川的乡镇人大“季会制”,每年一、三季度为例会,二、四季度为专项工作报告会,形成了一整套运行机制。目前,当地乡镇人大共召开季会664次,为基层人大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向先全表示,乡镇人大“季会制”,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会议功能和代表作用,强化人大法定职权行使,让乡镇人大监督更有作为。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先行先试区县的探索成果,固化为规范性的指导文件,有力助推全市基层人大会议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市人大常委会指导意见提出,2023年各区县应选择1—3个乡镇开展试点,并明确乡镇人大“季会制”,可根据规定和需要统筹确定时间和形式。年中人代会主要议题为听取和审议乡镇政府半年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重点工作等的报告,讨论决定乡镇重大事项等。

  在我市部分区县和多数乡镇人大开展的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对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人大工作质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持续加强这一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从今年起,不断完善机制、加大力度,将其打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标杆。

  指导意见从项目征集、论证初选、代表票决、办理实施、监督评议5个步骤,明晰了人大、政府在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中的职责。强调政府在开展论证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本着先急后缓、成熟优先、好中选优原则进行。同时,还明确了人大参与项目征集、审议、票决、监督等的职责。

  兼顾规定性灵活性不搞“一刀切”

  “系列改革文件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既有共性的,也有个性的。”向先全表示,6个文件都明确,实现规定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坚持从实际出发确立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向先全介绍说,从指导文件标题,就能感受到改革目标的不同导向。4个指导意见标题中,只有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是深入实施,其他3个的提法均为探索推行。“这给区县留有空间、总体切合基层实际。”

  如,指导意见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是街道开展议事协商、民主管理的平台,对街道事务不具有决定权。相关监督权限,可在实践中由各区县探索完善。

  关于区县人大“年中会议制”,指导意见明确,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采取不同形式开好“年中会议”,根据不同会议形式确定相应内容,加大对有关工作的监督力度。

  关于区县乡镇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指导意见强调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参与,充分利用代表家站点等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各区县和乡镇结合实际,拟推选票决的项目,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 

编辑: 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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