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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鉴定程序 新修订《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日前,重庆市司法局发布消息,新修订的《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即将实施的《新条例》明确了市、区(自治县)司法行政部门监管职责,规范了司法鉴定程序,健全了信息共享机制,细化了违法行为类型。

 

  据悉,新《条例》明确了市、区(自治县)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包括投诉调查处理、日常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等。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效能,新《条例》依法赋予区县(自治县)司法行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权限,解决区县(自治县)司法行政部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难题。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后,有利于调动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集中执法资源合力监管,有利于对违法行为查处反应更加迅速,对信访投诉矛盾化解更加有力。

  同时,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办案机关,打通信息共享渠道,解决了协同监管问题,还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禁止性规定和义务作了规范,细化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情形,增强监管执法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倒逼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依规鉴定。

  《新条例》还规定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登记专家评审制度,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申请登记为司法鉴定机构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其执业场所、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等进行评审。对个人申请登记为司法鉴定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开展鉴定法律法规知识、鉴定技术知识和鉴定执业能力等考核评价。通过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制度,实现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许可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的重大转变,此项制度有利于提高行业整体准入门槛,有利于提升队伍整体质量。

  新《条例》根据鉴定工作实际,在保留司法鉴定专家咨询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在《条例》中完善了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规定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必须由相关专业领域内工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职业操守良好、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提高专家的准入门槛,以此提高技术咨询水平和公信力,更好地解决多次鉴定争议,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全市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业务6.19万件;开展司法鉴定援助395件(次),减免费用37.5万元,全市司法鉴定服务水平、品牌效应、行业公信力显著提升。(韩梦霖)

编辑: 韩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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