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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避暑休闲地产建设3月起执行新规

  1月10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为推动我市避暑休闲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发布《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建设指引》(简称《指引》),《指引》3月起施行。

  《指引》按照气温、海拔等自然条件综合确定的适宜避暑区域,主要分布在海拔1100米至1600米区域,海拔800米至1100米及1600以上区域可参照执行。

  《指引》提出,避暑休闲地产住宅宜为低层及多层,建筑限高不应超过主要山脊线标高,留足观山观景视线廊道;地产及配套设施宜采用精装修交付,有条件的情况下宜采用装配式装修;鼓励采用分时度假模式,租售并举,为闲置资源经营租赁创造条件,以满足不同群体、不同时段的需求。

  户型方面,《指引》要求,避暑休闲地产的户型配置宜从以“单间配套、一室一厅”的小户型为主,向舒适性较高的“三居室及以上户型”为主转变。户型建筑面积宜满足以下要求:单间配套不宜小于30平方米,一室一厅不宜小于40平方米,二室二厅不宜小于50平方米。户型层高可考虑适当提高,以不小于3米为宜;三层及三层以上住宅宜增设电梯。当户型采用单边外廊布置时,每个单元户数宜控制在10户以内。

  同时,避暑休闲地产的医疗卫生设施,一般情况下应依托所在镇区配套的医疗设施解决。远离镇区的独立项目,宜根据实际建设规模和实际使用群体的特点设置医疗诊疗室。(记者 廖雪梅)

编辑: 李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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