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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重庆这样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4月10日,记者从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获悉,《重庆市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印发,将有序推动各行业各领域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重庆作出积极贡献。

  能耗方面:

  加快淘汰重点用能落后产品设备

  《方案》提出,对达不到国家能耗标准的产能,按国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按国家规定予以淘汰。

  根据我市工业用能实情,组织实施市级重点工业节能监察;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继续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等。

  环保方面: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力度

  重庆将强化重点领域管控,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动态监管。比如,依法依规依标督促企业污染物稳定排放,淘汰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快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继续推进淘汰全市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等区域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工作。

  对恶意违法行为,重庆将“零容忍、出重拳”,管好“一张证”,紧盯排污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体检”,切实构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体系。

  质量方面:

  严厉打击产品无证生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

  《方案》提到,将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烧结砖瓦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落后产品和其他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退出市场。

  重庆将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产品质量执法,加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质量监管力度。比如严厉打击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砖瓦等产品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作为常态化执法内容;对生产企业质量违法行为,做到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反映必查,依法严格处罚。

  安全方面:

  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方案》提到,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对此,重庆将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开展采矿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摸排整治。比如,组织开展全市采矿企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摸排整治,对使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且拒不整改仍然生产建设的,或者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技术方面: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重庆将开展工业领域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集中摸排整治,开展建筑领域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落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部署,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比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运行群众举报处置响应机制,严惩违法建设生产销售“地条钢”。国网市电力公司指导各区县供电部门加强对用电量异常企业的监测,及时将用电异常企业信息报当地区县政府。

  其他方面:

  涉及噪声污染、高耗水、成品油整治

  做好噪声污染落后设备工艺淘汰。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噪声污染严重的淘汰设备,或者采用噪声污染严重的淘汰工艺的,依照相关规定查处。

  开展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对照《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组织区县政府对辖区内全工业企业(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数据为准)开展全面摸排,对发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建立台账,限时打卡推进处置。

  巩固国家成品油整治工作成果。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安排,稳妥开展国家成品油整治后续工作。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重庆将加强资金扶持,支持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改造项目,以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加大技术扶持,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持续健全绿色制造体系;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政策,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此外,重庆还将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做好职工安置,盘活土地资源,强化惩戒约束等。

  记者 梁浩楠

编辑: 王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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