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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炯率队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炯率执法检查组赴大渡口区,就《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重庆建设,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推进文明新风满巴渝。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大渡口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渡口区建胜镇百佳园社区、跳磴镇石盘村等地,实地检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行、社区文明与公共卫生文明促进、乡风文明与文明旅游等情况。

  王炯指出,文明行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重要标志。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本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条例有效实施,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文明行为蔚然成风。

  王炯强调,要突出检查重点,紧盯政府及有关单位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把重心放在文明风尚培育上,充分掌握不文明现象治理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单位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综合评估条例施行以来市民对各类文明行为规范的践行情况。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落实,加强文明实践载体平台建设,深入基层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创新理念方式机制,发挥典型作用、用好榜样力量,实施文明行为促进行动,推进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要加强与区县人大的配合协作、同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衔接沟通,围绕执法检查主题和重点,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切实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人大代表要立足职能职责,为文明行为促进建言献策,为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等贡献智慧和力量。

  根据安排,4月10日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两组,赴大渡口、渝北等区县和市公安局等市级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谦,秘书长周少政参加执法检查。

  记者 王亚同

编辑: 韩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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