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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酉阳两县搭起行政争议跨域化解“过墙梯”

  5月7日,秀山、酉阳两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在秀山召开座谈会并签订《跨区域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合作框架协议》。两地秉承“优势互补、信息互联、发展互动、创新协作”的原则,旨在通过构建“1+1+6+N”的实质化解新模式,提升两县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能力水平。

  秀山、酉阳两县一衣带水,渊源深厚。自2021年以来,两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涉及对方的行政案件共计425件。然囿于异地办理案件诸多因素的制约,实质化解异地行政案件存在未形成跨区域协作化解机制、沟通协调不及时、化解力量不集中等现实问题。为此,秀山法院积极倡导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跨区域协作,得到了两县六家政法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据了解,《跨区域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合作框架协议》涉及五个方面的深度合作:加强日常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协作机制、推动组织共建、拓展合作领域。具体措施涵盖定期与临时会议相结合的工作联络机制,确保协作有序高效;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增进相互了解与协作;制定明确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措施与流程;深化人才培养协作,适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技能交流学习;设立司法建议跟踪制度,构建司法服务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机制。同时,总结推广经验,打造典型案例,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实效。

  值得一提的是,该协议重点构建“1+1+6+N”的化解新模式,即依托两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及法检司六家职能部门,并邀请被诉行政机关等主体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争议解决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此次秀山、酉阳共签合作框架协议,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下一步,各协作单位将在框架协议指引下继续探索秀山、酉阳两县合力化解行政争议联动机制,推动化解平台共建,信息资源共享,特色亮点共创,全面提升两县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水平,为持续厚植两县高质量发展基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编辑: 李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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