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教委印发《“科技副总”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聚焦全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从2025年起连续实施5年,每年选派60名专家人才担任企业“科技副总”,帮助企业迭代研发战略、攻坚技术难题、申报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平台、引育优秀人才(团队)。
按照《方案》,“科技副总”将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中引聘,须满足条件包括,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年龄在55周岁以下,企业有意向人选并与其协商一致的,年龄可放宽;有5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有意引进“科技副总”的企业,须满足条件包括,注册地在重庆,主要为全市工业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
接下来,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国资委联合下发需求征集通知,动员、组织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平台深入企业精准摸排,指导企业申报“科技副总”选派需求,收集企业人才需求及技术创新难题。
同时,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教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与市内外高校院所专家资源进行匹配对接,相关单位汇总需求匹配名单将反馈至企业,企业与科技人才协商,确定选派名单。
最后,根据选派名单,市经济信息委下发“科技副总”入选通知,各区县部门组织接收企业与选派人员签订协议,颁发聘书,做好到岗后跟进管理。
《方案》还明确提出,“科技副总”合作周期为2年,每年服务企业不少于60个工作日。对于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副总”,符合条件者将纳入相应市级人才服务保障范围,并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此外,聘期内,“科技副总”在接收企业牵头负责的项目,市科技局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可为“科技副总”进企业发挥作用给予一定的薪酬补助,并为“科技副总”提供工作、生活所需的物质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待遇由接收企业和“科技副总”自行协商。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按劳取酬。(记者 梁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