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重庆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日前出台,标志着我市低收入人口有了新一类: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根据试行办法,“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
“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是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减缓‘悬崖效应’,形成梯度救助格局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低收入人口指收入较低人群,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别于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其家庭成员一般拥有一定收入,但因在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
认定只是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第一步。该负责人介绍,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后,民政系统会对其进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一旦发生基本生活困难,经申请符合条件纳入低保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下一步,相关专项救助职能部门还将拓展住房、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覆盖到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记者 张莎 实习生 范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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