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25日电(韩梦霖)25日,在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重庆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仲姝婕介绍,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形态多样化和人口流动常态化等形势变化,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推进超大城市治理,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完善参保和待遇政策措施、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数字赋能优化管理服务、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15条措施,进一步释放参保红利。
其中,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是《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为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加强自我健康保障管理、连续参保缴费,重庆将建立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当年没有享受报销的参保群众和连续参保群众分别设置激励,次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4000元。
“连续参保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就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基金零报销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那么可以在下一年度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同样也是提高4000元。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了奖励额度,那么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就会被清零,下一年度重新开始计算零报销奖励额度。
两项激励措施为独立设置,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保险报销并且使用了零报销奖励额度,则零报销的奖励额度将清零,但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的激励额度,也意味着参保人在参保生涯中可以多次享受连续参保激励。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的总额度最高可以达到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目前,重庆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按照激励措施,只要连续参保或者基金零报销,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增加到24万元。
根据《实施方案》,重庆还将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市外户籍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市职工医保年龄放宽到男未满63周岁、女未满58周岁,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加重庆市居民医保;拓宽参保筹资渠道,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扩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等近亲属,个人账户既可以给亲属就医购药,也可以给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村民参加基本医保缴费;优化生育保障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的配偶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打造“医保全民参保一件事”,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生育津贴一件事”“渝药易购”“医保钱包”等数字化应用,通过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服务便捷性和群众体验感。
2024年,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132.4万人,参保率达到98.2%,为实现病有所医、病有所保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