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7月1日电(李海岚)7月1日,《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重庆市停车管理进入法治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停车难”日益凸显,成为超大城市治理中的一大难题。数据显示,重庆市共有停车场2.9万个,停车位632万个,机动车保有量为641万辆(不含摩托车314万辆),总体上呈现供应不足状态。
“停车治理的主要矛盾集中在核心区域资源供给不足,老小区、老校区、老医院、老商圈等‘四老’区域的停车矛盾尤为突出。”重庆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
为此,《条例》明确要结合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编制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目前,重庆市已启动《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该规划将以城市更新区为重点,特别是针对老小区、老校区、老医院、老商圈等“四老”区域,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增加停车设施供给,有效缓解这些区域的停车压力。
近两年来,重庆市共计新建1200余个小微停车场,新增小微停车泊位10万余个。2025年,重庆中心城区计划新开工、续建公共停车场共38处,将新增停车泊位约1.04万个。《条例》实施后,将有更多小微停车场投入使用。
错时共享停车也被写入《条例》,明确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应用。该应用将汇聚全市各类停车信息,实时公布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停车场分布、泊位数量、使用状况等信息,提供停车引导、泊位共享等便捷停车服务。目前,重庆市正在开发的智慧停车应用“渝畅停”已归集全市3042个停车场、67.3万个泊位的动态数据,进入最后测试阶段。
除了停车难,“停车乱”现象在重庆也较为突出。《条例》明确由公安机关统一对违法停车依法处理。“这样就破解了机动车违停执法主体权责交叉的问题。”《条例》实施后,对乱停车的处罚会更加严格。
《条例》还首次明确停车人的法律义务,包括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不得占用、封闭、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在停车场出入口停放,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和行驶机动车辆等。
针对群众反映较突出的“入场即收费”等问题,《条例》提出多项便民举措。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应当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中住宅区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