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负收益”事
件,发文进行规范 资料图
针对现在银行理财产品频频暴发“零收益”、“负收益”事件,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自查,并对问题限期改正。记者昨日走访我市商业银行发现,我市有银行称并未收到此类通知。
产品宣传单页“蒸发”
据农行个人业务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于上周接到银监会下发的《通知》,并已开始着手内部调查。昨日,记者走访时看到,部分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墙上悬挂出提醒市民投资有风险的宣传牌。奇怪的是有关银行高风险理财产品的宣传单页全部“蒸发”,现有宣传单页的宣传内容基本上是关于基金定投业务及银保产品。
在解放碑一营业网点,营销人员极力为记者推荐基金定投,称可以有效分散风险,在记者询问下才介绍了一款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并强调投资起点为5万元,门槛比基金定投要高,但无一家银行提示自己理财产品收益率的“最差情况”。
“预期收益率”成禁区?
《通知》规定,理财产品在宣传时不得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出现“预期收益率”、“最高收益率”等字样。但记者在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看到,大厅进门上方的大型宣传板上,“新股申购计划0804号预期年收益4%~15%”的红色字体特别醒目,门口左边一块理财产品宣传牌上也写着“中信理财之稳健配置投资计划0801期,预期年收益率5%~20%”。
中信银行个人业务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他们未收到任何监管部门关于规范理财产品的通知,不知道有此项规定,只是听说在不能提供测算依据的情况下,才不能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并认为国外理财产品的宣传材料上也有此类字样,宣传时涉及这些字样是很正常的现象。但在宣传板的内容上,记者并未发现任何关于该产品收益率的测算依据及测算方式。
市银监局一位负责宣传的人士则表示,未收到《通知》,不了解情况。(记者 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