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商 宇 实习生 熊颖超)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昨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洋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市政府关于“一圈两翼”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重庆农民工日”议案的说明、关于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法院、检察机关诉讼庭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重庆市港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国、刘文、程贻举、周建中、赵公卿、陈雅棠、胡健康,秘书长刘成义参加了会议。副市长童小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敏、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重庆拟在全国首设“农民工日”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商 宇 实习生 熊颖超)重庆拟在全国首设农民工日——— 市政府关于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议案昨日正式提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如获通过,即可实施。重庆农民工日的时间拟选在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据介绍,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主要是考虑到全国11月份尚没有确定的重要节日,又是接近年底的时节,广大农民工通过辛勤的劳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业绩,并获得了一定的务工收入。同时,年底之前也是农民工需要维权服务较为集中的一段时间,临近元旦、春节,农民工最需要得到一份关爱和温暖。
副市长童小平在就议案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说,重庆在全国率先设立“农民工日”,对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四个着力”要求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更加有效地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动和谐重庆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在全国产生积极的影响。
重庆是劳务输出大市,到2006年末,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706.3万人,其中市内务工有316.3万人,加上市外来渝务工人员,全市农民工数量已达400多万人。从分布行业看,这些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矿、环卫、餐饮和社会服务等行业,大多从事城市里脏、重、苦、累的工作,填补了城市需要而又紧缺的一些职业岗位。而且,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农民工还普遍存在工资收入低、生活水平低、综合素质低、社会地位低;就业难、维权难、子女入学难以及社会保障难等问题。城市市民对农民工工作上接纳、感情上排斥的现象依然存在。
童小平说,设立“农民工日”,就是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的浓厚氛围,真心实意为农民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同时,引导市民进一步把农民工当作兄弟姐妹,在人格上尊重他们,在感情上善待他们,在生活上关心他们,促进农民工塑造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
据悉,“重庆农民工日”每年将确定一个主题,分别围绕农民工培训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安置、户籍管理、土地使用等方面,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政策研讨、舆论宣传以及多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为农民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