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为修法叫好
专家担心难执行
时代信报讯 (记者 何清平)
部分上档次的演出,遇到政府工作人员大量索票,很多文艺演出机构大呼“遭不住”。为此,市政协委员江舸提案建议,将“政府工作人员向演出经营机构索取演出门票视为索贿”,此提案得到了其他6名政协委员附议。
日前,市监察局表示,将利用《重庆市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修改的契机,把“禁止政府工作人员向演出举办单位索取演出门票”等有关内容纳入其中。有专家对此表示隐忧,认为仅重视立法而不重视执行,则很可能收效甚微。
机关人员索票难禁
“政府机关、工商税务、公安城管、电力消防等索票成风,严重阻碍了文艺演出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损害了演出经营机构合法权益。”一些委员介绍,普通演出售票本就困难,部分上档次的好演出,政府工作人员又常常大量索票,直接导致演出经营机构收益低、无收益甚至“倒贴”,入不敷出,演出市场面临困境。
为此,7名委员集体建议:应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向演出经营机构索取演出门票视为索贿。
监察局表示,目前,我国很多法律、法规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等有明确规定,也受有关党纪政纪约束,综合各法律法规可以界定。政府工作人员向演出经营机构索取门票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索贿行为。
解决执行才能治本
市监察室透露,2000年,我市出台的《重庆市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已列入我市今年立法修订计划,届时,禁止政府工作人员向演出举办单位索取演出门票等有关内容将被纳入其中。
此利好消息的传出并没有引来太多掌声。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行政学专家唐尧就对此泼冷水。唐尧说,当年公安部“五大禁令”出台,广为诟病,现在看各部门、各单位“红头文件”有泛滥的趋势,必须慎重。
“其实,每条禁令都可以在刑法等上位法中找到依据。但关键是没有落实,缺少执行。”唐尧认为,禁止喝酒、赌博甚至禁止索票等,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却造成了一个错觉,文件代替了法律,部门一个“红头文件”比国家法律更具权威性,小法效力大于大法,反而使法律失去了尊严和规范性。
委员对《办法》的修改表示欢迎,但他们也担心,这样的规定,今后由谁来监督?由谁来执行?对相关部门既是裁判又是公务员的角色,演出机构如果举证怎么消除后顾之忧,也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