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在3年内完成主城区786万平方米的危旧房拆迁,5年内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实施危旧房改造,是市委、市政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也是广大市民热切期盼和关心、关注的大事。
从今天起,本报将为此开设“共建美好家园”专栏,分别从政策解读、危旧房现状、拆迁情况和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报道,敬请关注。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夏 元
打造“活力之城”、“宜居之都”是渝中区的目标,但目前,危旧房片区里连绵阴暗的棚户区、倾斜欲坠的吊脚楼,却使靓丽的渝中半岛被抹上一层灰色,居住于此的市民无不渴望能早日拥有宽敞安全的新房。
今年是渝中区确定的“危旧房改造年”,市区两级将投入120亿元,在3年内全面改造区域内约310万平方米危旧房,力争在2009年让该区近4万户居民搬入新家。
统计数据令人心情沉重
如今,无论是居住在上清寺片区李子坝吊脚楼的低保户,还是官井巷片区棚户区内的“原住民”,这些“老重庆”都有一个心愿:“盼望政府赶紧拆迁旧房子,我们好早点搬入新房子。”居住在这些危旧房片区的不少家庭,都是一家几代挤在一间10余平方米的房内,一住就是几十年,火灾、垮塌等安全隐患无时无刻不让他们忧心。
“搬新房,我想了一辈子了。”从1955年就住在八一路棚户区的、今年64岁的李庆年婆婆,心中一直揣着一个住新房子的梦。李婆婆一家三代住在10平方米的棚屋内,“大床挤小床、饭桌近夜壶”的日子一过就是几十年,全家人都盼望着有一天能搬出旧房子。
去年年底,渝中区完成全区危旧房摸底工作,统计数据令人心情沉重:全区危旧房面积约310万平方米,其中80%以上的危旧房无配套的厨房厕所,部分棚户区甚至以木板、竹栅为墙,毛毡、石棉瓦盖顶,火灾、垮塌等安全隐患严重。
今年拆迁面积约120万平方米
现在,住在这些危旧房中的老居民的新房梦正在变成现实。
今年3月4日,在渝中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渝中区确立今年为该区“危旧房改造年”。当月底,随着上清寺路片区危旧房改造签约仪式的举行,渝中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正式上马。
“今年内全区将启动24个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拆迁整治工作,拆迁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包括上清寺路李子坝危旧房改造片区和解放碑CBD附近的棚户区。”渝中区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危旧房改造中“留白、增绿”的要求,部分区域拆迁完毕后,将不再建房,而是用于公共绿地建设。
拆迁户有安置房居住
渝中区有关方面人士介绍,所有拆迁地块改造将遵循“阳光拆迁”程序,居民在搬离棚户屋后,如确实不能货币安置的,将有安置房提供给他们居住。
该人士表示,在每个危旧房片区拆迁启动时,渝中区还将在每个拆迁片区组建区、街道和拆迁片区三级信访接待网络,倾听拆迁居民的声音。据称,预计到2009年上半年,渝中区24个储备地块拆迁整治工作将全部完成,近4万户居民将迁入新家。
“最想住进新房子”
“活了50多年,还没住过新房子,我最希望政府能早点把危旧房改造完,最想住进新房子。”日前,家住江北区猫儿石龙章新村的居民谭吉芳向记者说出了心里话。
从出生开始,谭吉芳就住在原重庆造纸厂造纸社区一间低矮的平房里,一住就是54个春秋。前几年,一家三代共六口人挤在14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实在生活难以为继,历经周折,谭吉芳才好不容易向邻居借来一间房,打通墙壁把两间屋子连起来,全家才算是勉强有了20多平方米的“立锥之地”。
走进谭吉芳家,记者发现,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和一台电视机,就是这个家的全部家当,阴暗潮湿的房间内仅有一束光线透过墙壁上的一个破洞照进来,伸手拍打墙面,发现墙壁竟是空心的。“这面‘墙壁’是用烂篾条搭的,外面敷了一层水泥。”谭吉芳说。
家小麻烦不少,而最让谭吉芳烦心的,就是下雨,只要一下雨,家里就会遭“水灾”。“去年夏天特大暴雨时,屋子到处都漏雨,家具泡在水里,连天花板都垮了下来,幸好当时家里没人。”谭吉芳指着天花板上一片片用白色棉纸糊住的地方说,“那都是后来用纸糊上的,免得外面灰尘落进来。”
观音桥街道造纸社区党委书记段秀蓉介绍,造纸社区目前居住着原重庆造纸厂的2200多户退休职工,共计6600多人,而社区内除了3栋楼房是在1970年前后修建的之外,其他房子大多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建的夹壁房,早已残破不堪。
按照规划,江北区纳入此次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面积共计115万平方米,包括溉澜溪、寸滩老街区、原造纸厂、天原厂等共22个片区。今年,该区将实施观音桥商圈、石马河玉带山及庙溪嘴、溉澜溪三个片区的危旧房改造。
主城区危旧房改造政策解读
问、实施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意义?
答:危旧房改造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大事。主城区是重庆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窗口: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现实需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问、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对象?
答: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包括主城区内的危房和旧房两大部分。
危房是指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以上两类房屋均指具有房屋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及其他房屋。
问、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范围?
答: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和北部新区)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片区。
问、危旧房改造片区及其改造量的确定原则?
答:按照“一个主体、三个捎带”(“主体”是指主城区内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的危房,和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旧房;“捎带”是指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按规划红线需要与“主体”部分一并拆迁的1969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的原则,确定危旧房改造片区的总体规模和拆迁红线。严格控制“主体”量与“捎带”量的比例,捎带房屋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各区拆除危旧房屋数量的50%以内,并与主体786万平方米危旧房同步完成拆迁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