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合作模式创新:西南政法大学10名研究生被聘为法官助理
5月30日下午,西南政法大学10名在读研究生被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聘为法官助理仪式现场。

5月30日下午,西南政法大学10名在读研究生被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聘为法官助理签字仪式。
新华网重庆频道5月31日电 (李勇成)
5月30日下午,西南政法大学10名在读研究生被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聘为法官助理,签字暨聘任仪式在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举行。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启福及全部法院领导、相关审判业务庭负责人、担任研究生法官助理的法院指导老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陈彬、研究生部负责同志以及即将受聘的10名研究生法官助理参加了仪式。聘任仪式由沙区法院副院长谢宝红主持。

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启福致欢迎辞。
沙坪坝区法院院长孙启福致欢迎辞。他表示,之所以选择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是沙区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难以割舍的情缘"。随后,孙院长简要介绍了法官助理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沙区法院在这一制度上的探索及人员结构现状,并希望:一是沙区法院全体干警,尤其是指定担任研究生法官助理的指导老师,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教学实践、培养法律后备人才的社会责任;二是被聘任的研究生法官助理,要珍惜机会、踏实工作、勤学善思,学于实践、用于实践;三是西南政法大学与沙区法院能够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增进更深厚的友谊,促进双方更良好的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陈彬讲话。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陈彬代表该校对沙区法院长期以来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鼎力相助表示真诚的感谢,并对沙区法院的创新精神和务实作风表示赞赏。他认为,聘任在读研究生为法官助理,是双方长期合作成果的巩固与提升,也是在培养务实创新法律人才、拓展优化审判资源方面的一次创新,这必将推动双方的合作跃上一个新的平台,促进双方的新发展。
校长陈彬指出,从高等院校遴选法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担任法官助理,在重庆市乃至全国都是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这项制度的推行,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法学专业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突破,二是拓展、优化审判资源传统途径的突破,三是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形态的突破;同时,还促进高校与法院之间的优势互补,创新高等教育和司法工作不断进取的思路。他希望,受聘同学珍惜机会,努力学习沙区法院优良的司法传统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潜心思考内涵丰富的"沙区法院现象",在司法情景内外努力发现新的研究课题并从中寻求答案。
仪式上,陈彬校长与孙启福院长签订了《关于聘任研究生法官助理的协议》,沙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曹京平宣读聘任决定,并由孙启福院长为被聘请的10位同学颁发聘书。沙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杨飞雪、研究生法官助理代表李航分别发言表示,一定珍惜机会、加强合作为这一新型院校合作模式做出应有的努力。
据悉,作为全国知名法学重点院校的西南政法大学和全国模范法院之一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双方多年来在教学实践基地、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研究基地等项目的长期友好联系与合作。从西南政法大学聘请研究生法官助理,是双方合作共赢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它既可以缓解沙区法院法官多助理少的矛盾,促进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能够帮助西南政法大学培养、提高研究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更好地实现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