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彭水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春季起,彭水实行高中阶段学生学费资助政策,免除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学费,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减轻学生负担,最终实现普及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据此,在今年春季开学前,彭水县教委下发《关于全面免除高中阶段学生学费的通知》,确定免学费对象为具有本县居民户口,当年就读彭水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实施高中阶段学生免学费政策后,学校出现的收入缺口,由县财政按照原执行的学费收费标准和在籍学生人数补助各学校。经测算,2012年度共需补助资金1748万元。 (记者 张军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