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问鼎第一江城
·女性生活质量报告
·晨报◎新华社联合推出渝商新发现
在线投稿
监督电话
关于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 日常新闻 >> 时政新闻 >> 正文
 
夏之宁代表:故意污染环境应承担刑事责任
www.cq.xinhuanet.com   2006年03月13日 08:37:14   来源: 综合
【字体: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关闭
    新华网重庆频道讯 据重庆晨报报道, 重庆代表团昨天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夏之宁代表在发言中建议,应该给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者定罪。

    这一建议,马上得到汪洋代表的赞同:“我赞成这个建议,环境保护是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法院应该加大力度。

    夏之宁代表认为,现在对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基本上还停留在行政处罚上。“今天罚了款,明天继续污染。就算是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比较重的处罚,基本上也是撤职、降职或调离。即使把企业关了,他还可以换个地方重新开张,继续污染。”

    在《环境保护法》中有“重大环境污染罪”。但夏之宁代表质疑这种表述:“究竟什么样才算重大?法官可以操作的空间太大了。”

    所以,他建议在刑法中特别明确,在哪种情形下可以对污染环境事故责任者追究其刑事责任。“我认为,环境污染90%以上为故意污染。那么,在刑法中要专门对此作出规定,故意污染一律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夏之宁代表建议。晨报两会报道组采写 文/杨光毅 赵君辉 谢夷

(责任编辑: 张涛 )
 
频 道 精 选

分 类 信 息
渝铁汽车(全面9折) 润泰汽车(特价风暴) 宏昌租车(免费接送) 海纳汽车租赁(全新)
华泰汽车租赁 九通汽车租赁 兰鑫租车:68575018 租车:重庆雄鹰实业集团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重庆频道编辑部 电话:023--89187059
新 华 网 搜 索
 
组合检索 帮助说明
 
重 庆 新 闻 快 递
·重庆民工京城筑楼 代表委员昨赴现场看望民工
·一封求助信:委员京城探望重庆白血病民工(图)
·重庆向南 拥抱贵州 渝黔合作翻开新篇章(图)
·二手房交会闭幕均价1927元 比2月份上浮120元
·千件投诉直指霸王条款 十大霸王条款明日揭晓
·IT巨头爱立信欲向重庆增资 自建产品配送中心
·力帆员工考"状元" 凡金榜题名就有望当副总裁
·港澳13所高校在渝招生 考生可上网下载报名表
·寒流即将告别山城 明日起天气转晴有望见阳光
·重大艺招豪华车打堆 女孩为考试一月狂瘦10斤
·"十一五"规划未提成渝经济区 重庆面临新机遇
·委员建议:成渝合作要热络 龙头企业要顶起!
·每年丢弃10亿张光盘 委员建议光盘可变废为宝
·人大对直辖市中级法院监督有“真空”[图文]
·委员呼吁高考加入社会服务分可占分数20%-30%
最新图片
中国佳丽展示比基尼风姿
网民观点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做客新华网,欢迎网友提问!
·[两会专帖]曾培炎参加重庆团审议 谈重庆发展
·[两会专帖]贫困老区:一次没有掌声打断的发言
·[热烈祝贺]重庆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迈入全国前十
·[城市论剑]图说成都“美景美人美食美好未来”
·三八妇女节特辑特采!祝各位姐妹妇女节快乐!
·[两会专帖]胡锦涛关于"八荣八耻"论述反响热烈
·[两会专帖]委员怒批70亿电信乱收费为何屡得逞
·[城市论剑]年排名显示四川卫视收视超重庆卫视
·[城市论剑]重庆五大理由问鼎“第一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