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夷茁代表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发言
新华网重庆频道讯 据重庆晨报报道,“文化产业,是一种创意经济,而侵权、盗版行为正在扼杀创意的原动力。”昨日,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陈夷茁痛斥这一违法行为,并呼吁国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纸媒成“金字塔下的奴隶”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专门谈到了“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并谈到2005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情况。
对此,陈夷茁代表很受鼓舞,她认为,知识产权官司的增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陈夷茁在文化产业工作,“文化产业是一种创意经济,俗话说资源有限、创意无限,这个产业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她也在担忧,因为侵权、盗版行为,正在悄悄扼杀着创意的原动力;尤其是网络盗版行为猖獗,严重损害了电子音像、软件业等领域的文化产品原创者的权益。
她举例说,当前,纸媒体记者为了采写一篇新闻稿件,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媒体也要为此承担一定成本。但是,一些门户网站不支付任何费用,就随意转载这些新闻。这些网站通过上市,赚得了一桶又一桶金,而纸媒体则成了“产业金字塔下的奴隶”———付出多,收益少。
保护知识产权需加强
当前,文化产业原创者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但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仍待加强。”陈夷茁代表说,《著作权法》已颁布10多年,但具体的实施细则至今未出台,《刑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罚力度较轻,无法有效震慑侵权者。同时,她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一般情况下,原告方存在举证难的问题,维权难度较大。
为此,陈夷茁代表呼吁国家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完善网络环境下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规。
同时,她建议司法机关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在新形势下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为我国打造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 文/杨光毅 赵君辉 谢夷 图/鞠芝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