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8月4日电(记者
王义)重庆市检察院日前出台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查办库区职务犯罪行为,惩处腐败,促进库区经济健康发展。
据重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检察机关首先要密切关注发生在库区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新动向、新变化,重点查处发生在交通、国土、移民、建筑、教育、金融证券、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保障库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其次,各级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库区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审批、招商引资、后期移民安置补偿金划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资金拨付等推动库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用职权侵吞、挪用专项资金、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确保库区经济健康发展和各种专项资金的安全。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库区农村救灾、扶贫、救济款物、土地征用补偿费等的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维护库区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库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对于库区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案件、重大侵民事件,各级检察机关将及时介入调查,重点查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库区自然资源背后隐藏的渎职犯罪;突出查办在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水污染防治、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库区人群健康检测等领域发生的渎职侵权案件,以促进库区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资源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重庆市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强与移民、环保、文化和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抓好对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生态环保资金、重点文物保护资金和新增移民资金的跟踪监督,加强对库区重点工程、重点产业的专项同步预防,防止各种建设资金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