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9月7日电(方剑磊、朱薇)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示范庭审9月6日庄严开庭,22名重庆市人大代表应邀到庭旁听监督。庭审结束后,重庆市人大代表对一中院的系列整改措施以及示范庭审给予充分肯定。
9月6日上午,重庆市一中院第一审判法庭座无虚席,审判长张伟、代理审判员张敏、申和平
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的原告重庆市商业银行有限分司八一路支行诉被告重庆渝庆旧城改造有限公司、第三人王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示范庭审在此庄严开庭。庭审从宣读法庭纪律、法官入庭、核对当事人身份、介绍合议庭成员、交待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宣布开庭、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直至中午宣布休庭,整个庭审在依法、规范、有序中结束。
据悉,此案的审理拉开了重庆市一中院庭审示范活动的大幕,同时,示范庭审也将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在重庆市一中院长期坚持下去。重庆市一中院还专门为此成立了庭审作风督导小组,小组成员们每天对每个案件的开庭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并逐项考核打分,作为庭审规范化考核的部分。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颖嘉、内司委田军等22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到庭旁听监督。同时,重庆市一中院院长宋茂荣带领全体院领导、各审判庭庭长、部门负责人、审判长等到庭观摩学习。庭审结束后,市人大代表对重庆市一中院的系列整改措施以及示范庭审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此外,针对此前人大评议活动中提出的“驾驭庭审能力不强、庭审节奏掌握不好”“民事案件调解少”等薄弱环节,以及“书记员发型不庄重”“法警脱岗”等问题,重庆市一中院还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职业化和其他人员专业化的角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了三次培训,包括书记员工作培训班、审判长业务培训班、司法警察和保安庭审业务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