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记者 罗静雯 张雪峰)
更多市民盼住廉租房
家住九龙坡区石坪桥的低保户李为华这两天心情特别好,因为报上发布了一条好消息:“政府工作报告说了,今年要解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主城区10平方米以下,远郊区县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住房困难问题’。”
李为华乐呵呵地说,根据这个政策,他们一家三口也有希望搬新房了。现在老李家的房子只有20多平方米,女儿都上高中了,每天晚上还得搭床睡在过道上。
李为华去区里的华龙廉租房小区踩过点后特别“眼馋”:“房子很敞亮,还有花园、健身设施,真盼着早点搬家。”
去年底住进江北区山水丽群楼盘的明朝华则替更多老街坊也能住上新房高兴:“廉租房的门槛越来越低,咱们老百姓享受的实惠更多了。”为廉租房打下坚实“地基”
“廉租房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为它打好‘地基’,才能为更多困难家庭提供帮助。”市人大代表时玫在一片叫好声中,向“两会”提交了一份“关于紧扣出台廉租房保障资金比例调整政策”的议案。
时玫调查得知,《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中规定,廉租房的资金以财政资金为主,主要由区财政专项资金、市财政的补充资金及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增值资金组成,同时接受社会捐助和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但该办法对保障资金没有具体比例规定,目前多数资金仍由区财政支付,其它资金往往到位比较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时玫就此建议,市政府应明确各项资金的投入比例,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40%用于这项工程的推进,同时鼓励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
强化审核确保公平
市政协委员罗小璐也认为,为了让廉租房工程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在降低特困家庭的准入门槛时,必须加强审核,确保公平与实惠兼顾。
罗小璐在她提交的“关于切实解决城市廉租房推行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提案中指出,对申请入住者的真实家庭状况要加大核实力度;要定期回访其经济变化情况,一旦家庭收入增加,条件改善,就应该搬出廉租房,腾出房子租给其他需要的人。
罗小璐认为,目前廉租房实施的是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的方式,必须要注意解决“不应得的得了”、“应该得的没得到”和“得到了没使用好”等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廉租房的治安、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既要使廉租房住户生活得更加舒心,也应让廉租房最大限度地发挥惠及更多百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