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局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曾 立 实习生项菲菲)自去年“10·1”事故以来,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发生15起重特大安全事故,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昨日,市运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我市将严把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准入关,从源头上
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客运企业:一年内发生两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必须对其发生事故的客运线路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客运企业,将被取消当年新增线路和客运线路的招投标资格。
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车辆,经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后,依法注销其线路牌、营运证等相关证件。
驾驶员:道路旅客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3年内不得对其发放从业资格证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不得对其再发放从业资格证件。
维修企业:因机动车维修企业责任发生一次残废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的,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为不合格,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驾校:机动车驾驶学校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培训;向培训未结业人员、未培训人员颁发《结业证书》,因以上原因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原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车站:因客运站责任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部门除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处理外,还要降低其客运站等级。
据介绍,今年6月前,市运管局将建成全市统一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息系统,违章违法和事故信息将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安全信息永久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