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金属探测仪验身后方可旁听
索要“好处费”多次遭拒后,与公司律师一起策划、组织、指挥控制老板人身自由,再向老板勒索一笔钱财。在正式实施绑架时,老板夺路脱身。昨日,这起绑架(未遂)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昨日一早,市一中院一法庭外早早就拉起警戒线,经过金属探测仪器“检查”全身后,旁听人员才能进入审判大厅。
索要好处费未果
现年47岁的陈建民与某房地产公司宋洋(化名)是京剧团的师兄弟,周宗全是该公司的法律顾问。
据公诉机关查明,2005年以来,陈帮宋的公司介绍了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土石方施工合同,借用其建筑资质。公司按约定,支付给陈“点子费”。
但周宗全与陈建民猜测,宋借资质的行为是在过账“洗钱”。他们以为抓住了宋老板的把柄,向宋索要好处费,被宋拒绝。
两次遇险幸运脱身
公诉机关查明,陈建民与周宗全商定,周宗全利用与宋的关系,提供其行程;陈建民安排人员将宋拦截,并控制人身自由,向宋勒索大笔钱财。
随后,陈建民将计划告诉杨华勇、岳中强等人,并作了布置。杨华勇邀约刘军等人参与此事。宋老板临时改变行程,第一次绑架失败。
10月31日晚11时40分左右,宋老板返渝,乘坐奔驰轿车离开江北机场。杨华勇即驾驶红旗轿车,岳中强等人乘坐一辆白色现代轿车,跟踪在后。行至龙溪镇时,红旗车拦住奔驰车,现代轿车停靠在奔驰右侧。
杨华勇、岳中强等人持铁棍,强行拉开奔驰轿车车门,拍打车身。奔驰驾驶员迅速倒车,刘军等人用铁棍猛砸奔驰,奔驰车夺路脱身。经鉴定,奔驰损失价值26156元。
“我要求对质”
公诉人指控周宗全犯有绑架罪,且是主犯。
“我没罪!我是被冤枉的!”在庭上,周宗全辩称,所有指控都不是事实。
检察官称:“有关宋洋公司洗钱的检举材料,是从你的电脑里面搜出的,这点你也否认吗?”周情绪越发激动:“那是被人陷害!陈建民与宋的关系比我密切得多,我要求与陈建民对质!”
周宗全的律师认为,因为存在经济纠纷,周宗全等人的行为属非法拘禁未遂,而不是绑架未遂。
“几十年的兄弟没想伤他”
第二被告陈建民说:“我从来没主动找宋要过钱,倒是他主动说要给我两百万,后来一分钱也没给。”
公诉人问:“你为什么召集众人拦截宋的汽车?”陈辩称:“那根本不是绑架,几十年的兄弟, 我也没想伤害他,我只是想找他谈些事,把该给的钱给了。”
陈建明的律师说:“在所有的材料与证言中,都证实宋老板的确差陈的钱未付,这个案件首先是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才有随后的一系列事件。所以,应该以两人的经济纠纷为主,而不是绑架未遂。”
在庭上,刘军听到指控连声说,“指控属实、指控属实”。 (记者 邓雪 实习生 蔡乐佳 王立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