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才接房,缴纳的费用就多达四五项,共计上千元,很多业主觉得不合理。”前日,市民罗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投诉。
罗先生是市教科院职工,2005年,单位在南岸区五公里修建了集资房,今年8月21日通知接房,并聘来物管公司入驻。但物管公司规定,凡来接房业主,不论是否马上装修,都必须先缴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450元—588元不等的除渣费、200元管理费和物管费后,才能领取新房钥匙。
“不装修也得先缴清这些费用,很多职工觉得不合理。”罗称,为此,部分业主至今不敢接房。
该小区物管洪泉物业管理公司乔经理表示,他们的确要求来接房的业主统一缴纳这些费用,但如有暂时不装修的业主可向他们提出,可先不缴装修类费用。乔称,除渣费他们是按周边小区标准收取的,并无不合理;200元管理费中包含了能耗消耗费、装修工人管理费和楼道粉刷费三样,也不会与收取的物管费重合等。
对此,南岸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一工作人员称,收取除渣费物管应与业主协商,但装修保证金应是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缴纳,提前收取肯定不合理。且能耗消耗费、装修工人管理费和楼道粉刷费也属不合理收费。业主可到该处进行书面投诉,他们将派人调查处理。
(记者 任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