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交通罚款的‘老赖’跑不掉了。”市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表示,截至昨日,我市交警部门首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8件不按时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者,目前仍有380余件正在申请强执。
200元拖1年翻12倍
8月20日以来,市交警总队把不按时缴纳罚款的“老赖”纳入集中整治范围,开展追缴工作,并已申请法
院强制执行了其中8件。
渝中区驾驶人左某因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被执勤民警开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书,但是他一直不去缴罚款,足足拖欠了一年多。近日,当左某接到法院的传票,得知罚款加滞纳金已经累计到了2402元时追悔莫及,当即补缴了罚款。
有2万余件拖欠罚款
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说,这8件强制执行,其中两件是违法行为人接到法院传票后主动缴纳的,各免去执行费100元。
市交警总队统计,目前被交警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后,没有按时缴纳罚款的仍有两万余件。
超期不缴每天加收3%
市交警总队表示,已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开出处罚决定书后15天,违法者未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超过1天,就要按罚款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以200元本金为例,每天的加处罚款就是6元。
交警部门提醒,交警在机动车上贴的“黄色不干胶”是属于非现场执法通知书,驾驶人收到后,应首先到交警部门换取罚款通知书,再到各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8件强制执行名单
姓名 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
谭某 超载30% 罚款本金200元,加罚1086元
左某 不按规定变更车道 罚款本金200元,加罚2202元
林某 违反禁令标志 罚款本金200元,加罚1026元。执行费100元
陈某 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罚款本金200元,加罚1026元,执行费100元
郑某 违反禁令标志 罚款本金200元,加罚1068元,执行费100元
伍某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罚款本金50元,加罚267元,执行费100元
李某 不按规定使用喇叭 罚款本金50元,加罚258元,执行费100元
周某 违反禁令标志 罚款本金200元,加罚870元,执行费100元
(记者 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