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20日电(记者朱薇)邀人帮忙闹出人命案,潜逃期间还冒充检察官实施诈骗,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对被告人冉启万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5月21日,被告人冉启万与高天六、余志彬在万州周家坝喝酒时,共谋以手机内存卡冒充高科技芯片骗取他人财物。5月22日,三人来到重庆渝北一公交车站,以过路妇女曾某为作案目标。先是由余冒充外地来渝的销售员向曾问路,冉则冒充检察院干警与曾搭话,骗得曾愿意与其共同出资购买余的芯片获利。随后,高又以银行主任身份出现。三人将曾骗至一酒店,并骗得曾3.6万元现金。当天,冉启万便因涉嫌诈骗被渝北警方刑拘,在警方调查下,冉启万还交代其在8年前邀人打斗致他人死亡的事实。
根据检方指控,1999年6月24日,冉启万的姐姐因乘坐摩托车摔倒,便找摩的司机谢某赔了500元。次日,谢找到冉某(本案死者)等人来到冉启万家,要求还钱并发生争执。冉启万邀约周游等前来打斗,在接下来的打斗中,冉某被周游的同伙连砍数刀致死。
法院审理认为,冉启万得知其姐姐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被告人冉启万客观上实施了邀约周游等人到达现场帮忙以及在现场指认的行为,对冉某的死亡后果,应当承担责任。鉴于被告人有自首行为,遂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