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抢劫……1月17日,奉节县以黎强为首的涉黑组织14名被告在奉节县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他们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窝藏罪。
公诉人指控,2002年至2003年4月,黎强为争夺其在奉节的强势地位并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将冉辉及何林、廖已明、黄伟等刑释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近十人收罗于门下,向他们提供食宿,支付报酬,让他们为自己开设赌场、打压竞争对手,形成了初具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黎强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5年3月,黎强刑满被释放后,又将刘斌、冉辉等人收罗于门下,重操旧业,开设和强占他人赌场,并逐渐形成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黎强制订制度,要求组织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统一配备刀具、打架要下得手、禁止吸毒等组织纪律,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07年5月18日,陈某因交通事故与他人发生纠纷,请该团伙的骨干成员刘斌出面解决,刘斌指使卢胜国带人前往,不料被对方所请的颜某等人砍伤。刘斌认为本组织的声誉受到极大侮辱,决定借机把颜氏兄弟砍了。由于判断失误,此次行动错将他人砍伤。刘斌向黎强汇报此事,黎强说“要想在社会上立足,必须把颜家兄弟砍下去。”叫刘斌负责此事,并发了行动经费。5月23日,卢胜国等将颜家“大娃子”砍成重伤。
另外,黎强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于2002年下半年、2005年5月至7月、2007年7月在奉节县永安镇等处开设赌场。
该案告破后,奉节县检察院多次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因涉案被告达14名,案卷材料多达16卷100多万字,奉节县检察院指派了4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出庭公诉。
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庭审现场旁听的人也很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