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销售首日遇冷
昨日是今年春节我市烟花爆竹统一销售的第一天。记者走访发现,虽然销售时间有所提前,但经营者们的热情却普遍不高,大多经营点大门紧闭、延迟开张。
记者走访渝中、江北、沙坪坝等区发现,大部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都未开张,少数已开张的销售点也门前冷落。
“近段时间天气冷,街上行人比平时少,经营者的销售热情自然不高。”市供销社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区域布点工作因故推迟,昨日才开始发放许可证,这也是昨日烟花爆竹销售冷清的原因之一。
“现在买了还不是不能放。”家住南坪的江先生告诉记者,今年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再次提前,但燃放时间却没变化,提前购买烟花爆竹不但价格高,放在家里也不安全,所以选择放的时候再买。(记者
陈筱莹)
本报讯
昨日,市质监局发布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我市生产的烟花爆竹质量合格率仅26.14%。为此,市质监局对产品不合格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据了解,此次共抽查了我市3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88批次产品,其中爆竹76批次、组合烟花4批次、吐珠类3批次、引线类4批次、喷花类1批次,质量不过关的竟达65批次(名单详见本报网站:www.cqwb.com.cn)。
市质监局介绍,由于氯酸盐反应温度低、爆炸力强,国家标准明确规定,除摩擦类、烟雾类外,烟花爆竹类产品不得使用氯酸盐。然而,在此次抽查中,有7批次产品的烟火药使用了氯酸盐。
此外,有54批次产品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过长或过短,51批次产品内包装标志不合格。据了解,国家标准规定,B级烟花爆竹产品引线引燃时间应为5—15秒,C级产品为3—13秒,D级产品为2—6秒,组合烟花为6—12秒,引火线燃烧时间过短或过长,都会增加危险程度,威胁燃放者安全。
据悉,市质监局目前已对使用违禁药种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对内包装标志不合格及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过长或过短的企业,也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市质监局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应选择正规的专营点,并检查大件外包装上是否贴有专用监封,小件内包装是否贴有一次性激光防伪标志,切勿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记者
陈筱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