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债务,夫妻协议离婚:债务全部由丈夫承担,家产全部分给妻子。不料,在这场假离婚中妻子移情别恋、假戏真做,把丈夫扫地出门。落得人财两空的丈夫大喊“冤枉”,要求妻子平分家产。3月3日,云阳县法院以“为时已晚”为由作出判决,对丈夫陈某的请求说“不”。
家住云阳县高阳镇的陈某,1996年与黄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夫妻感情好。二人在外务工打拼,并于2000年在云阳盖起了一幢价值12万元的两楼一底房屋。但没过多久,由于陈某在外投资失败,导致债台高筑,无力偿还。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两人决定假离婚。2004年1月,两人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黄某抚养;两楼一底房屋(包括电器、家具)全部归黄所有;所欠一切债务则由丈夫陈某负责偿还。离婚后,双方仍在一起共同生活,并以夫妻名义出入各种场所。
不料,黄某外出打工后与他人产生了暧昧关系,与陈某感情越来越疏远。陈某眼看“妻子”已变心,便提出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去年9月,双方再次签订协议,承认原来为了逃避债务而办理的假离婚,约定原来的离婚协议作废,共同财产重新分割。但该协议签订后,黄某拒绝履行协议义务。陈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云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审理认为,该案实质上是夫妻登记离婚后,就原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纠纷。按法律规定,原离婚当事人之间若要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原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必须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次日起一年内提出。但双方自办理离婚手续至今已三年多,其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原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记者 李双全 通讯员 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