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群众7月起可望享受看病报销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郭小伟)昨日召开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传出消息,我市新增的21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区县(自治县)的参保群众可望在7月享受到医保报销。
今年新增的21个试点区县(自治县)有渝中、沙坪坝、大渡口、渝北、万州、黔江、涪陵、北碚、万盛、巴南、长寿、江津、合川、璧山、綦江、潼南、奉节、武隆、城口、荣昌和大足。
据了解,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参加今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群众补助仍为每人40元,而对明年开始享受报销的群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80元。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群众在档次确定过后,两年内不得更换。“必须培养市民在疾病面前互助共济的责任意识。”市民政局副局长袁天长在座谈会上表示,低保户也应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保费,而政府将会在低保金发放中予以补贴。
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各个试点区县(自治县)在制定实施方案的时候,对同一病种同一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设定差距不应高于5%。
今年我市将为23万农民工提供大病医疗保障
新增参保对象多集中在建筑和餐饮行业
昨日召开的全市医疗保险工作会传来消息,今年,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农民工要增加到30万人。
去年,全市共有7.83万名农民工参加了大病医疗保险。其中,市级统筹的主城区有4.5万余人,其余3万多人分布在主城区以外的各个区县(自治县)。今年,我市将再把23万农民工纳入大病医疗保险中,为他们提供大病医疗保障。据介绍,新增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重点行业为建筑业和餐饮业,而这两个行业有上百万的农民工。
“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区县,要尽快出台专门的农民工医疗保险政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黄红表示,年内,要抓住《劳动合同法》实施、用人单位用工行为逐步规范的有利时机,争取将大多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大病医疗保险。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84.67万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医疗保险工作会上获悉,截至今年年初,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84.6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56%。
参保群众包括城镇职工、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去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全年基金收入42.63亿元中,支出28.14亿元,结余14.49亿元。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黄红透露,从不同所有制类别来看,国有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高,而民营、私人企业职工的参保率却很低。据估计,国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参保率约为100%,而私营、私人企业职工的参保率却只有20%。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安排,今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将达到300万人。另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职工600万人左右,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只有284.67万人。
“这说明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黄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