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衔、警号胸牌和警官证等被责成交出……昨日起,黔江区交警支队警察金庆怀被停止警察职务半月。
这项决定是黔江区公安局作出的。停止金庆怀警察职务与下列事件有关:3年前,四川籍车主廖刚在黔江区从事土石方工程,把1辆价值21万元的红岩牌翻斗车停进城内一家停车场,近1年后取车却发现车不见了,停车场也人去楼空。后经四处寻找,在一家采石场找到了翻斗车,但已被改型和改色。由于签租赁停车场协议的是黔江区交警支队警察金庆怀,因此,廖刚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是“金庆怀卖掉了我的车”。(详见昨日本报9版)
三次协调双方谈不拢
谈及廖刚举报金庆怀事宜,黔江区公安局分管交警支队的副局长石敦会昨日介绍,该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局长和分管局长也多次接待廖。
“我们的态度很鲜明,若金庆怀的确违纪违法,决不袒护。”石敦会说,为此,该局曾在上月底连续3次组织廖刚、金庆怀和调查人员座谈协商,希望双方能妥善解决。
石敦会透露,3次协商没取得实质性进展,其原因是,金庆怀认为自己未经营停车场和不知翻斗车改型和改色,而廖刚对协商的赔偿金额又不认可。
确实有人想占有翻斗车
昨晨,黔江城内新华大道西段。记者几经打听,找到了廖刚曾停放翻斗车的停车场准确位置,但已物是人非。当地人回忆,3年前,停车场是交警队专用于停放事故车或涉案待查车辆的场所,遂有交警队停车场说法。这家停车场也对外停车。
交警支队政委郭元蒙证实了3年前交警队停车场的说法。他认为,停车场停止经营后,对于无主车,应向警方报告,但廖刚的翻斗车被改型和改色,证实有人确实想非法占有。
警方纪检组正调查
黔江区政法委也数次接待了廖刚的来访。昨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代书介绍,就廖刚的举报,政法委组织了当地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局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
专题研究的直接原因是,廖刚的翻斗车从停车场失踪、待找到后却已被改型和改色,根据《刑法》,案件属盗窃还是自诉案件?研究的结果属自诉案件。按规定,廖若向法院提起立案要求,则需自己收集证实翻斗车被人占有的相关证据,他作为外地人收集证据异常困难,甚至不可能。为此,政法委责成公安局纪检组立案调查,替廖解决收集证据难题,以便在自诉案庭审时采信。
昨日,黔江区公安局局长宋志军介绍,对廖刚举报金庆怀事宜,该局纪检组等部门正全力调查更加有力的证据。
首席记者 黄艳春 记者 周舸
新闻面对面
“我没有管好家庭成员”
金庆怀,45岁,在黔江区交警支队一大队从事事故处理工作,目前警龄为19年。昨下午,他办理完停止警察职务事宜后,记者采访了他。
□记者:作为交警,停车场租赁协议的乙方为何是你?
■金庆怀:停车场是我兄弟或者父亲经营。如果他们去签协议,甲方不认账,只有我去签。
□记者:翻斗车停进停车场,为啥失踪后在采石场出现,且被改色和改型?
■金庆怀:至今,我都不清楚具体原因。当廖刚拿停车缴费凭据找到我后,我才晓得车不见了,以及停在我兄弟开的采石场的事。
□记者:作为警察,你是否劝过你兄弟把翻斗车还给廖刚?
■金庆怀:我劝过,还让他们通电话,结果双方吵起来了。
□记者:你如何看待被停止警察职务?
■金庆怀:该停就停,没有意见。我觉得我没有管好家庭成员,我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