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充分履行职能,积极创新机制,不断延伸感化帮教渠道,倾力挽救失足青少年。针对新时期未成年犯的感化、挽救、矫正等工作,该院于2006年4月成立少年刑事审判庭,抽调三名熟悉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致力于未成年犯帮教工作的女法官专门从事此项工作。通过坚持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正确运用“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帮教方法,确保了大批失足青少年“浪子回头”。
推行判前社会调查机制。在每个案件的审理或判决前,该院法官总要到未成年被告人的住所地、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一贯表现及家庭情况、生活环境,做到案内案外情况心中有数,裁判时考虑全面成竹在胸,切实确保了判决更加客观、公正,适用缓刑更加准确、符合实际。
创新“分离保护式”庭审模式。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年龄小、阅历浅、心智不成熟,置身于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时,极易出现恐慌、顾虑、烦躁的心理及沉默不语、言不由衷等特情,渝北区法院经过认真研究,藉新建电子化审判法庭的契机,创新适用“分离保护式”庭审模式。该庭审模式,即庭审时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官、公诉人等人以一墙相隔,并不直面对话;未成年被告人在单独的房间里,通过视频系统参与庭审,进行答辩、质证、作最后陈述。此措施使法庭环境、庭审氛围、庭审过程更具人性化,极大减少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负担,确保了庭审正确有序地推进。
落实判后敦促改造制度。延伸审判工作,注重判后回访帮教,是渝北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该院为每一位未成年犯建立了个人矫正档案,详细记录了他们的刑期、家庭情况、联系方式及判后一度时期的矫正情况。对于被判拘役、管制或适用缓刑的未成年犯,该院还通过向家长发出“监管令”,落实“敦促撰写学习生活日志制度”,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的改造心声、思想动态,因人而异,因人施教,有侧重、有针对地帮助他们反思自我、醒悟人生、重树信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延伸少年刑事审判工作。除上述措施外,渝北区法院还认真打造“温馨感化帮教室”,与未成年犯的父母们一道开展感化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定期回访、单独或集中座谈等措施,全面细致地了解失足青少年的矫正情况,帮助他们纯洁心灵、找回自信;建立实施预防教育机制,坚持推进联动共教工作,通过开展“以案说法”、“广播授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与学校、社区密切联系,共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